《源检微刊》2018年第26期:保护绿水青山 我们在行动

2018年7月19日,源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首例生态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前,骆徳忠检察长多次与源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就案件开庭的程序、可能遇到的情况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案件庭审顺利。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进行观摩学习。

《源检微刊》2018年第26期:保护绿水青山 我们在行动

源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骆徳忠作为该案的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履行职职责。该案由源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并组成合议庭。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宣读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紧密围绕被告的侵权事实进行举证,被告当庭表示愿意赔偿、支付复绿费用,并让家属赔偿了相关费用,出庭效果明显。骆德忠检察长充分揭示该类案件的侵害公共利益的本质,围绕公共利益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参加法庭的代表、委员对庭审予以了充分的肯定,称检察机关办理这些对社会有益的案件,不仅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而且对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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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检察院将以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融入工作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守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设美丽家园,为“新”“心”两城建设,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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