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峯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郭某等18人電信網絡詐騙案主犯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近日,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郭某等18人電信網絡詐騙案一審宣判,主犯郭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5名主犯均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名從犯均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該案在赤峰市檢察機關辦理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中,是首例有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案件。

郭某等12人涉嫌電信網絡詐騙案於2016年12月2日轉至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在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偵查機關追加被告人4人,市檢察院追訴漏犯2人。提起公訴時,被告人增至18人。

經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該案系團伙犯罪,該團伙成員冒充北京同仁堂等醫院的醫生、主任、院長、教授等身份,向中老年患病群體撥打電話,誇大其保健品的功效並稱其為中藥,對客戶的病情有治療作用,貨到付款,按人定價,高價向客戶推銷。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具有隱蔽性、犯罪組織具有團伙性、被騙對象具有廣泛性、作案範圍具有跨區域性等特點。本案中被告人多達18人,涉案金額達670萬餘元,被害人多達1200餘人,偵查機關核實的被害人就300餘人,且該團伙依託網絡媒介,是在沒有與受害人直接接觸的情況下實施的騙局,隱蔽性強,給辦案帶來了很大難度。

鑑於該案重大疑難、複雜,承辦人仔細查閱案卷,認真分析案情,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製作了詳盡的審查報告,對每個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參與犯罪期間及其個人撥打詐騙電話數額詳細的予以認定。2017年6月15日,赤峰市人民檢察院以郭某等18人涉嫌詐騙罪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期間,建議法院延期審理兩次。2018年3月6日,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承辦檢察官庭前認真準備,開庭時對被告人的辯解用法律、事實與證據成功予以反駁,庭審效果良好。2018年5月16日,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該判決認定的事實、情節、數額與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情節、數額均一致,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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