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教子篇」

《顏氏家訓》「教子篇」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

生子咳提,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顏氏家訓》「教子篇」


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呵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

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呵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顏氏家訓》「教子篇」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俯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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