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稽查全面整治,會計記帳及時糾正這8種情形!

2018年是稅務稽查全面整治年,從4月份以來,稅務總局對“打騙打虛”的高壓依然不減,重拳治惡的力度持續不減,連企業主個人的賬戶及資金流水也要查了!因為企業千萬要遵紀守法,不要僥倖

心理,做起偷稅漏稅的事情,以為可以瞞天過海。特別是會計記賬有這8種情形的,要及時糾正。

稅務稽查全面整治,會計記賬及時糾正這8種情形!

會計記賬及時糾正這8種情形


1、取得的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資格而未辦理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毛利率是否明顯不合理,成本結轉是否正確。


2、各應交稅費明細賬戶的賬面餘額與實際數是否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處理;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是否勾稽相符;是否存在應確認而未確認的收入,虛開發票,會計對報銷把關不嚴,業務人員將平時非公務積累的一些車票、住宿費等單據混在正常票中一起報銷。


3、總賬與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明細賬是否相符,檢查賬表是否相符,所得稅的計算是否正確;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殘值率、折舊年限和折舊額是否正確和符合規定。


4、企業虛增交易,偽造銷售合同、銷售發票等原始單據,編制虛假代銷清單,虛構交易,形成虛假收入和利潤;對一些已經沒有利用價值的項目不予註銷;提前確認收入,虛增收入,企業用原材料、產成品等長期投資,產品(商品)送禮或作樣品進行展銷,不視同銷售記收入,不計提銷項稅額。


5、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單位的福利等非應稅項目,不作進項稅額轉出,產品發出時不按時轉記銷售收入,長期掛賬,造成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企業將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與銷售費用、管理費用混淆;跨會計年度期間不據實結轉收入,人為調整當期損益。


6、用於個人消費、集體福利、免徵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購進旅客運輸服務、貸款利息等,不該抵扣項目的卻抵扣了增值稅,向購貨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如手續費、違約金、運輸裝卸費等等不按規定納稅;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工資薪金範圍。


7、發票存在購銷貨物過程中進銷品名嚴重背離,以及未按照規定正確選擇稅收分類編碼或者適用編碼錯誤,實際工作中有很多的私營企業,老闆及其家庭的開支拿到公司來入賬,這些屬於與公司無關的支出,在計算所得稅前是不能扣除的。


8、企業未按稅法規定年限計提折舊;隨意變更固定資產淨殘值和折舊年限;不按稅法規定折舊方法計提折舊等,計提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超過計稅標準,未進行納稅調整。

稅務稽查全面整治,會計記賬及時糾正這8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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