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態保護不力 內蒙多政府部門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點名

因草原生態保護不力,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水利廳、農牧業廳、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經信委等部門今天(17日)剛剛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點名批評。

2018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下稱“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草原生態環境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今天下午向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進行反饋。反饋會由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布小林主持,督察組組長吳新雄通報督察意見,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恆作了表態發言。

吳新雄在通報督察意見時表示,內蒙古自治區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雖然取得重要進展,但在處理發展與保護關係時態度仍不夠堅決,一些重要任務沒有整改到位,有的地區和部門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的問題。

草原生态保护不力 内蒙多政府部门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
草原生态保护不力 内蒙多政府部门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

“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尚未得到根本扭轉。”吳新雄點了當地多個政府部門存在的問題,包括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作為“一湖兩海”整改牽頭單位,不僅統籌推進和協調各有關部門不夠,在治理規劃編制審核上敷衍應對,而且在工程項目管理上流於形式,得過且過;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作為地下水壓採工作牽頭部門,對盟市整改方案審核不嚴,對超採行為查處不力,對企業違規取用地下水問題不敢動真碰硬。

督察發現,包頭市昆都侖區超採區實現地下水壓採量152萬立方米,東河區超採區實現壓採量94萬立方米,分別僅佔壓採目標的48.4%和43.9%;赤峰、鄂爾多斯、錫林郭勒等盟市地下水壓採工作均不到位;烏海市烏海熱電廠、海勃灣發電廠(三期)、巴彥淖爾市特米爾熱電公司等多家企業仍在違規大量取用地下水。

吳新雄說,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作為草原主管部門,對違規徵佔用草原問題底數不清,自治區先後兩次下文要求各盟市對違法徵佔用草原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但由於抽查核實不夠,導致瞞報漏報問題突出、數據嚴重失實、整改進展遲緩。

他說,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部門對礦山破壞草原問題既沒有嚴格執行草原預審制度,也未有效組織生態恢復,雖然於2014年下發文件要求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時需提交草原主管部門預審意見,但文件出臺後,仍違規審批侵佔草原用地246件,涉及草原面積4.51萬畝。國電投資集團霍林河露天煤礦2013年以來陸續侵佔破壞大面積草原,基本沒有開展治理恢復,但當地國土資源部門6年來沒有進行過任何處罰。

吳新雄說,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財政廳在“回頭看”進駐前才突擊制訂自然保護區礦業權退出補償指導意見和自然保護區退出工礦企業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嚴重影響自然保護區工礦企業清退和恢復治理進度。

此外,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工業園區渣場建設的責任部門,只調度、不督辦,全區64個區級及以上工業園區中,有25個應建渣場尚未建成,且有23個還處於前期階段,包頭市共有9個工業園區,其中8個都有大量工業廢渣產生,但整改方案只計劃對5個園區建設固體廢物處置場,其他工業園區以企業自建固廢處置場代替。督察發現,全市違規傾倒工業廢渣問題突出,該市G6高速公路以南9個沙坑內隨處可見工業廢渣,數量巨大。

草原生态保护不力 内蒙多政府部门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

督察意見說,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生態系統仍然脆弱,2016年全區草原資源資產分佈調查報告顯示,錫林郭勒、鄂爾多斯、呼倫貝爾等7個盟市草原面積表現為減少趨勢。

但督察發現,內蒙古礦山開採破壞草原嚴重。通遼市及霍林郭勒市黨委、政府對嚴重破壞草原行為沒有給予足夠重視,霍林河露天煤礦南、北礦2013年至今合計違法佔用草原5436畝,佔用、損毀土地面積達1.4萬畝,但僅投入復墾資金419萬元,復墾面積僅1483畝。

錫林郭勒蘇尼特鹼業公司所屬鹼礦違規侵佔草原11667畝,礦區管理混亂,現場一片狼藉,大量鹼土無序堆放,未按要求進行覆土種草和地下水監測。該公司還未經環評審批,擅自變更部分生產工藝,利用原有采礦坑建設水溶復採系統,未採取防滲措施。對於該公司問題,錫林郭勒盟國土資源部門監管失職,在僅完成部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情況下,就分別於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對企業地質環境治理工作予以驗收。

督察還發現,內蒙古自治區共有71家佔用草原的A級以上旅遊景區,其中57家未辦理徵佔用草原手續,涉及草原24.7萬畝。呼倫貝爾市51家A級以上景區中有18個景區佔用草原,僅有3個辦理草原使用手續,赤峰市克什克騰旗政府在2016~2017年間連續在烏蘭布統自然保護區內引進24個草原旅遊項目,佔用草原573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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