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組、督察組、巡查組……這麼多組別傻傻分不清楚

今年,有關巡視、督察的消息經常引起關注,督察組、督導組、巡察組等下派、進駐的新聞也不時見諸報端。

什麼是巡視組、什麼是巡察組、什麼是巡查組,組與組之間究竟有什麼區別、中央和地方派出的組有什麼不同,這些“組”承擔的任務有什麼異同,組成人員又有哪些不一樣?這些你都知道了解嗎?

巡視與巡視組

巡视组、督察组、巡查组……这么多组别傻傻分不清楚

黨內巡視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通過建立專門巡視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並直接向派出的黨組織負責的一種黨內監督制度。

早在1931年,我們黨就頒佈了《中央巡視條例》,建立了巡視制度,並且成立了專門的巡視機構,定期地、經常地對有關黨組織進行巡視。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巡視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

巡視組通常只有中央或省一級派出。

巡察與巡查

巡视组、督察组、巡查组……这么多组别傻傻分不清楚

市縣這一級沒有巡視怎麼辦?這個時候就有了巡察與巡察組。黨章規定,黨的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委員會建立巡察制度。相應地,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黨委對所管理的黨組織進行巡察的派出機構就是巡察組了。

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條例》的規定,中央和省級層面成立巡視辦和巡視組、市縣級成立巡察辦和巡察組,對所屬黨組織進行全面巡視。

一般來說,在權威性和全面性方面,巡查組不如巡視組、巡察組。在性質方面,巡視組、巡察組體現的是黨內監督;巡查組所體現的,可以是黨內監督,但很多時候也可以體現為政府部門監督、條線系統監督。

通常而言,巡查組是針對某個具體問題,或者某項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而派出的。派出巡查組的目的是促進任務落實、推動目標實現。

中央、省、市縣都可以派出巡查組。

巡視、巡察、巡查的區別

巡视组、督察组、巡查组……这么多组别傻傻分不清楚

不管是“巡視”還是“巡察”,有兩個常見的誤區:

很多人覺得巡視組、巡察組有反腐敗的職能,所以是由紀委監委派出的。事實上,各級黨委才是巡視組、巡察組的派出者。這從名稱上也可以看出,比如說“省委巡視組”“市委巡察組”。

把巡視組、巡察組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混淆起來。事實上,巡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成員是固定的;巡視組的組長、成員不但不是固定的,還會想方設法避免讓人找到“規律”。

巡視是從上視下,重在“看”的過程。

巡察重在“察”,即瞭解情況,重點是發現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等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巡查重在“查”,即查找和查處問題。

督察組與督查組

巡视组、督察组、巡查组……这么多组别傻傻分不清楚

督查組和督察組都以督為主,兩者大方向是一致的,側重點有所不同。

督查組是例行檢查,上級查看下級工作有何問題,政策落實情況如何,幫助解決。而督察組更傾向於地方有違法亂紀行為時進行的檢察。

一般來說,察組的工作內容以監督為主,督查組則是以檢查為主。權威專家表示,相較而言,督察組權力更大。

“督察”一詞使用頻率高於“督查”,並常常在“環保督察”這樣的語境下使用,並且在中央和省一級派出的工作機構中都可以用。

在政府系統,“督查”二字比較常見。督察與督查究竟應當在何種場合使用,目前並沒有明確規定。

督導與督導組

巡视组、督察组、巡查组……这么多组别傻傻分不清楚

督導有督促指導之意,督導組往往是針對性推進具體某項工作,一般來說應當比督查組、督察組的職能範圍要小。

督導組到地方開展的工作,針對性較強,旨在推動非常具體的某項工作;小組成員需要深入基層一線進行實地督導,在這過程中要傾聽群眾呼聲、回應群眾關切;通過督導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政治責任,調動各地各級各部門力量齊抓共管。

督導組組成人員也大都不是專職,而是從相關部門抽調。因為要督促指導的是具體工作,督導組成員通常會由資深的相關行業從業者或專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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