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予解答的12類問題!以後別再問了!

1、關於法律概念、法律名詞的諮詢。

因為你自己只要花幾分鐘的時間可以在網上查詢!

不解答原因:自己能做的簡單事情儘量不要佔用律師的寶貴時間。

2、認為法律諮詢能夠解決一切的問題。

把打官司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及應對方法在一次或者多次諮詢中,讓律師做全面的告知。

不解答原因:你把諮詢當作了免費代理。你把指路的活兒企圖變成免費的長途客運。你試圖搶走應當屬於律師的財產!

3、企圖或者疑似企圖考試的問題。

許多網民喜歡把問題複雜化:設定A、B、C或者甲、乙、丙。看上去不是在為自己諮詢,而像回答不了別人的問題後,來網上找律師幫助,以便於你再去欺騙別人。

不解答原因:執業律師都經過系統的法學學習和嚴格的資格考試。沒有必要為了免費諮詢而測試律師。

4、問題的答案你已經知道,但尋求萬一的奇蹟。

許多問題,諮詢者已經分析並且得出了不利於己方的答案。律師分析後也不會有相反的答案。

不解答原因:如果你願意徹底絕望和死心,那麼也不要把律師陷於不具有同情心的尷尬境地。

5、以郵箱或者短信的方式進行的初次諮詢。

不解答原因:你連電話費都不肯付出,說明你對這個問題根本不重視。

6、律師在解答中明確告知需要郵寄材料複印件、電話聯繫、委託代理等,繼續通過諮詢追問的問題。

不解答原因:你連最起碼的電話費、複印費都不願意支出,企圖讓律師為“無米之炊”。

7、漫無目的的諮詢。

如:我國法律對離婚是怎樣規定的?

不解答原因:律師根本不知道你想解決什麼具體問題。

8、把律師作為司法機關的監督部門的問題。

很多“自以為是的人”要等到法院開過庭,甚至於做出判決後再來諮詢。由於當前已經適用證據規則,一般情況下,非專業的參加訴訟的活動帶來的不利後果是任何高明的律師都不能夠挽回的。所以,你提的問題已經無法回答。

不解答原因:你原本想讓律師失業,訴訟開庭前堅決不找律師,哪怕是諮詢。

9、企圖讓律師代寫論文的問題。

如: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為什麼不賠償精神損失?

不解答原因:司法實踐、現有法律和理論發展都在積極探尋解決辦法,寫上幾萬字的論文也不見得論清楚。

10、要求律師上門提供諮詢(而且沒有付費的任何意向)

不搭理你的原因:對律師的人格和智慧缺乏起碼的尊重!

11、要求律師對某個案件訴訟過程中的具體步驟、數據、結果做回答

不予解答你的原因:

首先,每一個案件在具體訴訟過程中,因為案情的不同而會有不同的步驟、數據、結果,而且在具體進程中又會發生不可預測的變化,所以在進入訴訟之前的任何預測都是不可靠的。

其次,對某個案件訴訟過程中的具體步驟、數據、結果作出一定的預測,必須要對全部案件資料進行認真細緻的分析研究,這樣必須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腦力勞動。

再之,你諮詢這些具體的問題,目的就是為了知道後自己去解決,讓律師失業,沒有飯吃。律師怎麼會對你就某個案件訴訟過程中的具體步驟、數據、結果作出回答。在不付費或不簽訂委託合同的情況下,律師即使進行了一些解答,也是不全面的,甚至還有可能是錯誤的。

12、要求對案件的勝算有多少把握作回答

例如:對這個案件你有多少勝算?

不予解答的理由:

1、勝的標準是什麼?沒有明確,無法回答;

2、即使明確了標準,每個人對案件的熟悉程度,案件性質,法律規定的熟悉程度、理解程度,不一樣,同樣不同的法官處理結果就可以產生差異,就會有正確的或者錯誤認識,就導致證據認證、採信的不同,就導致事實認定的不同、法律適用的不同,自然導致判決結果的不同,所以任何人在沒有判決之前均不能作出肯定性、絕對性的回答,回答百分之幾的勝算也就沒有任何意義,更不能拍胸膛保證贏。否則,這個律師是在欺騙你,或者你非常喜歡律師這樣欺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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