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通報5起羣衆身邊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根據大同市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領導小組工作部署,現將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的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陽高縣羅文皂鎮武裝部部長董偉強、平山村黨支部書記趙富等人工作不盡責致使村民土地被破壞無法耕種的問題。

2013年9月,位於羅文皂鎮平山村的奇利鐵粉廠被吊銷營業執照後,仍斷斷續續生產至2017年12月。期間,該廠產生的尾礦隨意堆放,致使村民楊某某的1.34畝土地被破壞,無法耕種。平山村黨支部書記趙富、村委會主任王建、分管全鎮非煤礦山工作的鎮武裝部部長董偉強、作為該村蹲點幹部的羅文皂鎮農業推廣站幹部劉全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幹部閆繼偉等相關人員未能盡職盡責。2018年4月,趙富、王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董偉強、劉全、閆繼偉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左雲縣張家場鄉舊高山村原村委會主任楊六侵佔村集體資金的問題。

2003年至2005年期間,時任舊高山村村委會主任楊六,先後以村集體資金9330元購買手機三部,由其個人使用。2018年4月,楊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廣靈縣加鬥鄉登場堡村村委會主任王飛等人虛列務工補貼用於個人吃喝的問題。

2015年,加鬥鄉登場堡村新建牌坊時,時任村委會副主任王飛、村黨支部委員宋熙志、宋英福、村委委員韓吉祿利用職務便利,虛列務工補貼共計1440元用於吃喝,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王飛、宋熙志、宋英福、韓吉祿四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上繳。

4.渾源縣官兒鄉石窯村村委會主任王卓私自確定其妻子及其他兩位村民為村保潔員的問題。

2014年1月,時任石窯村黨支部書記王卓未經村集體會議研究,私自將其妻子和兩位村民三人確定為本村保潔員,保潔員工資每人每月600元,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王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廣靈縣南村鎮神樹溝村黨支部書記劉登位私自外包村集體荒坡並將承包費個人支配使用的問題。

2002年、2004年、2006年,劉登位未經村“兩委”會議和村民代表大會研究討論,私自以村委會名義將村集體四個未分發到戶的荒坡外包,承包期限均為30年,承包費共計3100元,由個人支配使用。2018年4月,劉登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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