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媒體報導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有關媒體報道情況

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公司”)於2018年10月15日關注到新京報刊登了標題為“《國畫大師汪國新作品訴訟案終審判決 燕山紅被判向中科雲網返還3000萬元》”的報道,該文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北京燕山紅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燕山紅”)等合同糾紛作出判決的事項進行了報道,部分網站進行了轉載。為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上述報道對廣大投資者產生誤導,公司在獲悉上述報道後,公司董事會對上述報道涉及的內容進行了核查。現對相關情況進行澄清說明:

二、澄清說明

經核實,本公司針對上述報道事項說明如下:

2013年3月31日,公司與燕山紅簽署《合作銷售詩書畫作協議》並依照約定向對方支付了3,000萬元合作定金,但是燕山紅遲遲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且經公司多次催促也未依約提供汪國新詩書畫作品清單。此外,燕山紅還嚴重違反雙方協議約定,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銷售汪國新作品,嚴重侵害了公司利益。

2014年10月24日,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以合同糾紛為案由,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西城區法院”)起訴燕山紅,並於當日獲得西城區法院受理。公司請求法院判令燕山紅向公司雙倍返還定金6,000萬元,詳情請參見公司於2014年10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訴訟公告》(公告編號:2014-203)。

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將除全資子公司北京湘鄂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團膳業務之外的其他資產及負債,出售給北京盈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克州湘鄂情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克州湘鄂情”)。其中,出售給克州湘鄂情的債權中,包含了公司對燕山紅的3,000萬元債權,即克州湘鄂情享有該筆3,000萬元債權的所有權益,克州湘鄂情為原控制股東孟凱先生的關聯企業,其不在上市公司合併報表範圍之內。有關情況請參見公司於2015年12月5日、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P218-219、P224、P234頁,及《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P231-232、P237、P247、P268等相關內容,上述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015年12月,公司出售該筆債權時,該訴訟事項尚處於審理過程中,為便於案件審理,經克州湘鄂情與公司協商,由公司代克州湘鄂情繼續參與該訴訟事項,克州湘鄂情聘請專業律師參加訴訟,並支付相關法律服務費用。

2017年12月27日,西城區法院出具(2015)西民(商)初字第69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一、確認原告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北京燕山紅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的《合作銷售詩書畫作協議》於2017年12月27日解除;二、被告北京燕山紅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000萬元,並按照年利率6%的標準支付上述款項自2017年12月28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損失(以3,000萬元為限);三、駁回原告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後,克州湘鄂情(中科雲網代為訴訟)和燕山紅均不服,先後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8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2018)京02民終420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一、維持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15)西民(商)初字第697號民事判決第一項;二、撤銷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15)西民(商)初字第697號民事判決第二項、第三項;三、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北京燕山紅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向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返還3000萬元;四、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燕山紅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返還涉案《汪國新藝術品清單(國畫)第三批》和《汪國新藝術品清單(書法)第三批》中載明的20幅作品,不能返還的,按照涉案《合作銷售詩書畫協議》附件1約定的汪國新銷售作品價格標准折價賠償;五、駁回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綜上,公司於2015年12月處置該筆債權時,該訴訟事項仍屬於訴訟審理階段,為便於案件審理,由公司代克州湘鄂情繼續參與該訴訟事項。但是鑑於公司已於2015年12月出售該筆債權給克州湘鄂情,該筆債權權益已不屬於公司所有。本次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支持的判決結果所涉權益歸克州湘鄂情所有,克州湘鄂情為原控股股東孟凱先生的關聯企業,其不在上市公司合併報表範圍之內,因此,本次判決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三、其他說明及必要的風險提示

1.綜上,該訴訟二審判決後續執行中所獲權益歸屬受益人為克州湘鄂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產生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2.如《2018年半年度報告》“第一節重要提示、目錄和釋義”相關風險因素所述,公司存在經營業績虧損、面臨暫停上市等相關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同時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

四、備查文件

1.《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

2. 《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

3. (2015)西民(商)初字第697號《民事判決書》;

4. (2018)京02民終4200號《民事判決書》。

特此公告。

中科雲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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