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農村信用社的利息比五大行都高,儲戶的錢安全嗎?

薛佩萁



《存款保險條例》的出臺,預示我國境內所有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存在破產倒閉的風險,而且可以依法宣佈破產。因此,錢存在農村信用社是否安全?不僅要看其抗風險能力,還要看是否有制度保障儲戶利益。

我們知道,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實行民主管理,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通俗的說,他是一家合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而且是一個獨立法人,以自有資產對所有債務承擔責任。


農村信用合作社依法參加存款保險,為儲戶存款提供製度保障。。2015年5月1日施行的《存款保險條例》中,明確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參保金融機構之一,必須按規定為所吸收的存款繳納保費。當然,這筆保費不能轉嫁儲戶,而是由農村信用合作社自己繳納。這,就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儲戶存款提供的制度保障。銀行倒閉破產,儲戶存款由存款保險機構(公司)實行限額償付。

50萬以內存入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絕對安全的。《存款保險條例》中對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的最高償付額為50萬,而且包括本金和利息。意思就是說,只要農村信用合作社繳納了存款保險,即使它破產倒閉,也沒事,由保險機構(公司)在50萬限額內全額賠付儲戶,而且明文規定7天之內賠付到位。



當然,依據《存款保險條例》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自身實際情況解讀,錢存在那裡也有不安全因素。

1.超過本金利息50萬以上部分,沒有絕對安全承諾,只能從銀行清算財產中依法受償。即剩多少,按比例賠多少。因此,建議雞蛋不要放在一個籃子裡。超過50萬資金一是分別存入不同銀行;二是以不同家庭成員身份分別存入農村信用合作社,這樣就能有效規避風險。

2.受保護只是存款類產品,即一般性存款。通俗的說包括活期、定期、大額存單以及其他創新型種類存款。相反,如果是其他諸如理財產品、基金或代理保險等產品,那是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的。所以,存款時一定要仔細看清產品種類,切勿貪圖高利息而被別人套路。

小額資金存入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僅利息高而且也安全,這是對的。但是當資金量過大時,收益與風險必須綜合考慮,才能做出正確選擇。


龍門山財經


存的錢不管存什麼地方,必須是人民銀行批准的金融機構,存的必須是儲蓄存款,誰家利息高就存誰家,農村信用社也是人民銀行批准的金融機構,所以說在農村信用社存的儲蓄存款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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