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強烈建議大股東減持不要拿到二級市場來,只能在一級交易,大宗交易平台買的股也不行,你怎麼看?

如來之風


看似是一種雞湯,實際上是毒雞湯。

這種情況肯定不太合理,操作上也不行;


什麼是大股東,有什麼門檻?那麼從大宗交易平臺上買的股票,能不能再回2級市場呢?如果可以,那麼就會有人不斷投機套利,因為,一旦整體上大股東只能在一級平臺交易,因為參與者少,那麼估值必然會被大範圍壓價,隨後傳導到整個2級市場,整個A股會被壓的透不過氣。


如果不可以再回2級市場,那麼就意味著這些股票死了,大股東就沒有動力了,股東的股權價值就會大大喪失,公司也就失去了上市的動力,整個A股還怎麼發展。


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他違背了同股不同權的原則,不同權自然價格就會不同,這必然導致交易市場的不同,這是徒增交易成本,而不是對A股有好處的招數。


以股易金


這根本不是在哪裡減持的問題,是為什麼要減持的問題,是如何去減持的問題,是上市公司為什麼要上市的問題,原本上市只是萬里長征走完第一步,現在可好,上市是結束了長征,是大功告成,是功德圓滿,如此一來市場如何能夠承受得了瘋狂的拋盤,是上億投資者的損失去成就個別人的億萬錢景,這種市場絕對不是健康的市場,是規則不完善的結果,是投資者一進入股市就已經輸了的結果。


徒步走go


必須有對賭協議,讓上市是對大股東爭取盈利的緊箍咒。上市公司管理者達不到盈利,就該賠給投資者股票或者錢,深圳國資委給了一個保護國資的方法,也適用所有股民,年化百分之九,不達目標,那就大股東拿股份或者錢錢來賠。


墨家鉅子令天道必應


我的建議:持有5%股份,董監高,等有可能對公司產生影響或知曉內幕股東股份全部限售,限售規則:賣出前需至少提前10個交易日公告,需公佈出售原因,出售股數,出售價格(不低於公告日收盤價的80%),出售期限(不長於30個交易日)。 舉例解釋:假藥停想出售他的股份,現在價格100,不能像現在一樣賣掉了再公告,而是今天公佈打算賣出1000萬股,價格不低於80,賣出期一個月。那麼假至少要10個交易日後才能開始賣,價格低於80不能賣。一個月後不管什麼價格都不能賣。 那麼會發生什麼?當然,如果他仍然能賣出去,我認為買的人虧了也怪不了別人了。


如無神


強烈建議大股東減持不要在二級市場交易?

這種做法是錯誤的,首先這違反了同股同權的制度,也助長一些機構操縱股價的便利。

作為大股東,能創造出優秀的企業值得尊重。由於市場存在高估,大股東減持無可厚非,也是世界股市通行的做法。

其實要抑制大股東減持有辦法,如果他的企業估值十億元,而市場價才五億元,那麼他的減持將是虧損。


百盛威


減持要補足原始股價與市場價之間的差價!


女媧補天造人


這個不能看股票數多少,而是應該追究股票來源。凡公開在二級市場發售,購買的股票,無論多少,都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凡是原始股,或者一級市場轉讓的股票,原則上都不應該流入二級市場,包括其相應的配股和激勵股權。


冬渲瑩


問題在股票質押,百分之八九十公司都這麼幹。那可是天文數字,股票在高位七折質押了。一旦股價下跌,劵商平倉,等於減持了股票。多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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