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還款 被司法拘留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對“老賴”彭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依法進行司法拘留。

彭某某以經營生意進貨為由向周某借款100000元,並承諾一年歸還期限,到期後,周某多次上門催收借款,彭某某都以種種藉口拒絕還款,周某向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彭某某歸還借款100000元。經過法院審理判決,判決彭某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周某歸還借款100000元。

判決生效後,彭某某一直沒有履行還款義務,周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彭某某與申請人周某兩次達成和解協議,但仍拒不還款。近日,執行法官驅車趕往彭某某家中,對彭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