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南阳市内乡县的孙巧瑞,法官喊你还钱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南阳市内乡县的孙巧瑞,法官喊你还钱

失信被执行人:孙巧瑞

身份证号:4113271983****0642

性别:女

年龄:35

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马山口镇的石庙村潭沟

执行案号:(2017)豫0105执12224号

立案时间:2017年11月2日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牛书霞诉孙巧瑞民间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0105民初703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10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 (2017)豫0105民初703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孙巧瑞向原告牛书霞偿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10月20日起按照月利率1.8%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应扣除已付利息54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18595882326(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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