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大都會4.08萬平米商業綜合樓用途變更爲酒店


陽光城大都會4.08萬平米商業綜合樓用途變更為酒店


海西房產網消息(公眾號:fjhxfcw)消息:10月11日,福州國土資源局發佈“關於環站新城項目回購商業綜合樓用途變更有關事宜的公示”,針對福州宗地2013-21號地塊內獨立配建的5.32萬平方米商業綜合樓用途變更就行對外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天(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6日)。

“公示”內容指出,環站新城項目(海西房產網注:陽光城大都會)位於倉山區火車南站西側,宗地編號2013-21號,出讓面積296.37畝,由福州海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坤公司)於2013年11月競得。根據合同約定,海坤公司應建設不少於4萬平方米的酒店,同時該地塊需獨立配建5.32萬平方米商業綜合樓,全部用途為商業,建成後由市政府指定單位利用留用地補償款按統一政策回購。

在對接回購過程中,為最大限度實現村集體經濟利益,經福州市政府同意,調整了商業綜合樓的用途及回購方案,現將有關事宜公示如下:

在土地出讓合同及其補充合同規劃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將宗地2013-21號地塊內獨立配建的5.32萬平方米商業綜合樓,由全部用途為商業變更為酒店用途4.08萬平方米,商業用途1.24萬平方米,海坤公司原應建設的不少於4萬平方米酒店變更為建設相應面積的商業。具體面積以產權登記為準,用途調整後的商業綜合樓位置詳見示意圖:


陽光城大都會4.08萬平米商業綜合樓用途變更為酒店


商業綜合樓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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