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孝文帝—劉恆

漢文帝劉恆(前202年—前157年),漢高祖第四子,母薄姬,漢惠帝之庶弟 。前196年劉邦鎮壓陳豨叛亂後,封劉恆為代王,其為人寬容平和,在政治上保持低調。高祖死後,呂后專權,諸呂掌握了朝廷軍政大權。前180年,呂后一死,太尉周勃、丞相陳平等大臣把諸呂一網打盡,迎立代王劉恆入京為帝,是為漢文帝。

漢孝文帝—劉恆

劉恆

西漢王朝建立後,漢高祖、惠帝、呂后都著力於農業生產,穩定封建統治秩序,收到了顯著的成效。文帝即位後,又在這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了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措施,從而開創了歷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

漢孝文帝—劉恆

劉恆

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他即位後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按戶口比例設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員,經常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發展生產。同時還注意減輕人民負擔,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減為三十稅一,十三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後,三十稅一遂成為漢代定製。文帝時,算賦也由每年一百二十錢減至每人每年四十錢,徭役則減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文帝還厲行節約。有一次,他準備蓋一所露臺,一算,須花費一百斤黃金,相當於中等人家十戶的家產,就作罷了。此外,文帝還下詔“弛山澤之禁”,即開放原來歸國家所有的山林川澤,從而促進了農民的副業生產和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鹽鐵生產事業的發展。文帝十二年還廢除了過關用傳的制度,這有利於商品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聯繫。對於農業生產的發展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漢文帝對秦代以來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文帝詔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規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滿,免為庶人。漢文帝下詔廢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這些改革有著重要的意義。文帝時許多官吏斷獄從輕,持政務在寬厚,不事苛求,因此獄事簡省,人民所受的壓迫比秦時有顯著的減輕。

文帝對周邊少數民族也不輕易動兵,盡力維持相安的關係。文帝即位後,為趙越佗修葺祖墳,尊寵趙氏昆弟,並派陸賈再度出使南越,賜書趙佗,於是趙佗去黃屋左纛,歸附漢王朝。公元前162年,文帝又與匈奴定和親之約,此後匈奴雖背約屢犯邊境,但文帝只是詔令邊郡嚴加備守,並不興兵出擊,以免煩擾百姓。

漢文帝在位時,存在諸侯王國勢力過大及匈奴入侵中原等問題。漢文帝對待諸侯王,採取以德服人的態度。道德方面,文帝亦曾經親自為母親薄氏嘗藥,深具孝心。後元七年六月己亥,漢文帝崩於長安未央宮,死後葬霸陵。在古代,有奪取天下之功的稱為祖,有治理天下之德的稱為宗。所以,其廟號太宗,諡號孝文皇帝。也是《二十四孝》中親嘗湯藥的主角。

漢孝文帝—劉恆

親嘗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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