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犯罪分子不准律师会见?

遛狗翁


会见权对律师而言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权利,律师通过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更好地进行辩护,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任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法律均未禁止律师会见,办案机关也不应禁止律师会见。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持有合法会见手续的律师,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注意,这里是“安排”而不是许可或者允许,可见,安排持有合法会见手续的律师进行会见是看守所的一种法律义务。

当然了,刑事诉讼法同时还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从该规定看,需要经过许可的案件有三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另一方面,只有在侦查期间的会见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也就是说,即使是上述三类案件,只要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律师的会见就无需再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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