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开庭,有人借3万被敲诈勒索50余万元, 你怎么看?

传承-誓言


关于“套路贷”的文章,小编昨晚发表的另一篇悟空问答《长沙:长沙县检察院长公诉湖南首例“套路贷”涉黑案》截止目前,短短16个小时阅读量已经突破2900余人,小编并非大咖,昨晚的回答也是匆匆而就,甚至都没有审稿,回头再看自己也不觉得写得有多好,但这么多人浏览,可见人们对“套路贷”的关注度有多高,“套路贷”涉黑民愤有多大,政府铁拳打击“套路贷”是多么的恰逢其时、深得人心!

关于借款,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下截屏的图片可以更清楚的说明“套路贷”是多么的不得人心:



这张截图很清楚地说明了问题,国家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议利息,但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利息的约定是双方平等自愿,第二是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

而从长沙县法院审判情况来看,借款人程先生2017年6月15日借款5万,被所谓的“砍头息”“中介费”直接扣除2万,实际到手只有3万,到2017年12月1日,程先生被迫出售房产还债,再次被犯罪分子勒索58万,短短不到半年时间,从借到3万到被迫卖房后被勒索58万,中间被无数次威胁、恐吓,这个犯罪团伙采用暴力手段在这个案件中获取高达19.33倍的巨额不义之财,可见其作案手段的极度疯狂,由此导致的社会危害性有多么严重!

可也正是香港涉黑影片《无间道》中有名的一句台词,总结了这伙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的必然下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和政府岂容魑魅魍魉之徒长久危害社会?在长沙县法院进行审判,由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担任公诉人组成的检审阵容,可预见的是,如此强大的法律资源保证了对这伙犯罪分子的正义审判必然从重从快,罪恶必诛!

人间正道是沧桑,但愿共和国的天空,寰宇皆清!


毅行骆驼



坚挺的松


现在很多人都是输得倾家荡产因为他们找不到更好的平台,有一部分输得倾家荡产到最后找到了我,我带他上岸了如果你还还在下水中,我可以带你回血



用户4085424074537732


可以不还的,只是借款者心里害怕而已,任凭放贷的随便怎么样,他们是不敢暴力催债的


WS布衣


国家既然批准私人放贷就应该有管理规定。如果是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应各负其责。但借3万要还50万应该违反了规定范围。国家必须按法律办事,国家不会只批发而没法管吧?


手机用户53214482857


这跟抢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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