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初,開陽縣公安局受理了一起轄區群眾手機被盜案件。沒想到這一起並不複雜的盜竊案件,卻牽扯出一波“賊操作”......
事情經過是這樣:2018年8月初,家住開陽縣的陳女士在一家娛樂室打麻將以後,發現自己價值約1500元的智能手機被盜,於是立即報警。接到警情後,開陽縣公安局依法受理立案開展偵查。報案第二日,偵查員向陳女士瞭解案件細節時,陳女士稱其報案後到銀行存款時,發覺其銀行卡內兩萬元現金莫名其妙不見了,偵查員立即陪同陳女士到銀行了解情況。
經核實,陳女士綁定微信錢包的銀行卡內兩萬元現金,在其手機被盜的當天晚上被人轉走,轉賬方式為微信轉賬支付。針對此情況,開陽縣公安局刑偵、網安等警種展開聯合偵查。
經查,嫌疑人系盜取陳女士手機後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陳女士微信綁定的網銀現金兩萬元轉賬至其他賬號。陳女士表示,自己手機設置有屏保鎖、微信支付也設置了支付密碼,嫌疑人究竟是如何攻破層層關卡盜取了其卡內現金,陳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2018年9月初,通過不懈努力,偵查員成功將盜竊陳女士手機的犯罪嫌疑人江某甲抓獲。經審訊,江某甲如實供述了作案經過,著實秀了一把“賊操作”。
原來,嫌疑人江某甲與陳女士是朋友關係,江某甲平日經營一家小便利店,店內安裝有高清監控設備,陳女士經常前去購物,兩人也經常一起在娛樂室打麻將。今年7月,江某甲在維護監控時系統設備,發現攝像頭將陳女士前來購物時微信支付的全部過程完整記錄了下來,於是心生歹念。8月初,倆人在娛樂室打完麻將後,江某甲趁著人多不備,將陳女士手機盜走,隨後利用監控偷“瞄”下來的陳女士手機屏保密碼、支付密碼,將陳女士微信綁定的銀行卡內兩萬元現金,通過掃碼的方式轉賬給其妹妹江某乙,江某乙在明知江某甲盜竊手機、盜竊虛擬賬號轉賬的情況下,依然幫助江某甲實施轉賬、取現。
偵查員隨後順線將江某乙抓獲,目前江某甲因涉嫌盜竊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江某乙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也被依法刑事拘留。
網警提示
利用肉眼或者監控系統偷“瞄”密碼,繼而實施侵財違法犯罪的案例並不鮮見,特別是在互聯網移動支付時代,密碼關聯著個人的許多金融賬號、公民個人信息隱私,是犯罪份子實施侵財以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鑰匙”,管好密碼,警惕“賊操作”建議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
一是無論是ATM終端還是個人智能終端,在輸入密碼時,一定要避開他人目光可及的範圍以及監控探頭正對的位置,防止造成密碼失洩;
二是有條件更換支撐指紋密保智能手機的,一定要將支付密鑰設置為指紋,不給犯罪份子可乘之機。
來稿:開陽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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