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盤龍:一幹部提供虛假材料應付巡察

(記者 孟慶毅 通訊員 和玉鳳 楊秀華)“盤龍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管科科長錢俊鵬提供虛假材料應付巡察,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日前,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後作出決定。

今年7月,盤龍區委第五巡察組在查閱區安監局監管科近幾年的行政處罰案件卷宗時,發現有多起案件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告知書的複印件均無文號和落款日期,文書不符合制式規定。是承辦人疏忽大意還是另有隱情?巡察組決定一探究竟。

“我們需要調閱監管科六年來所有的行政處罰文書存根。”

“錢科長出差去了,等他回來再說吧!”監管科一工作人員說。

“巡察有期限,等不及錢科長回來了,請抓緊時間準備材料。”

該名工作人員慢騰騰地走到一張辦公桌前,面色凝重地翻看著摞在一起的存根,遲疑許久,才很不情願地將8本存根移交。

果然有貓膩。經查,3本存根中有20份文書就是之前發現的無文號和落款日期文書的原件,這些原件編號竟然是連續的!巡察組還發現,有部分文書“送達當事人”一聯居然還在存根上!

經過比對,問題文書的字跡,明顯系同一人書寫。有跡象表明,有人偽造了文書!

巡察組經過查看監管科6名工作人員的筆記本,並進行字跡比對後,基本確定問題文書系錢俊鵬開具。巡察組對工作人員開展談話後進一步確定,問題文書複印件是在被巡察組要求提交行政處罰案件卷宗後補填並複印提交的。

在證據面前,出差回來的錢俊鵬如實交代了偽造文書的經過。“聽說巡察組要查看行政處罰案件卷宗,但有一部分文書缺失了,我實在擔心,就連夜在存根上補填了虛假的文書。”錢俊鵬懊惱道,“我自以為我的做法很聰明、很隱秘,結果還是被發現了。”

“黨員幹部對組織必須忠誠老實,對這種弄虛作假應付巡察的行為,就要零容忍,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盤龍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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