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區實施湖長制工作方案出台

9月15日,中共平涼市崆峒區委辦公室、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平涼市崆峒區實施湖長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實施湖長制工作是我區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深化河長制的強力抓手;是改善我區河湖生態環境、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和生態保障能力的制度保障。要堅持科學規劃、保護優先、統籌兼顧、合理利用的原則,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文明建設新格局。

《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前,全區全面建立與河長制緊密銜接的區、鄉(鎮、街道)、村三級行政湖長及業主湖長組織體系。全區境內所有湖泊實現湖長制全覆蓋。到2020年,全區湖庫形態穩定,水質穩中趨好,水生態環境整體改善,生態功能持續提升。

《方案》指出:區級總河長對全區河湖管理保護負總責。各級行政湖長對湖庫在本轄區內的管理保護負直接責任,按職責分工和“一湖一策”要求,組織實施湖庫管理保護工作,負責督導相關單位和下級湖長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勵與問責。業主湖長負責權屬湖庫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牽頭開展湖庫巡查、治理、保潔、工程維護和安全運行管理工作,為同級行政湖長負責。區實施河長制工作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研究審定湖長制工作方案、相關制度和辦法,協調處理各部門、各鄉鎮之間重大爭議,解決湖長制實施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區河長制辦公室負責統籌推行全區河長制湖長制日常工作。

《方案》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進度安排,確保湖長制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一要嚴格湖庫水域空間管控;二要強化湖庫岸線管理保護;三要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水汙染防治;四要加大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五要開展湖庫生態治理與修復;六要健全湖庫執法監管機制;七要強化日常檢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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