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規劃國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印發了《北京市土地資源整理暫行辦法》。
該辦法提出在科學合理劃定規劃實施單元的基礎上,建立“規劃引領、全域覆蓋、平臺統籌、分類實施”的土地資源整理機制,在規劃實施單元內統籌實施土地開發類和非土地開發類項目。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的實施是為了全面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更好的實現建設用地減量、補齊城市短板、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用地供應等各項任務目標,對現有的土地儲備開發模式進行的改革和完善。
目前,本市土地開發項目類型主要有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工業用地前期開發項目、危舊房改造項目等。為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完善本市土地開發模式,本市研究出臺了《北京市土地資源整理暫行辦法》,共包括總則、土地資源整理管理、土地資源整理實施、監督檢查、附則五部分,分別對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管理機制、職責分工、具體實施、監督檢查等內容進行了規定。具體提出在科學合理劃定規劃實施單元的基礎上,統籌實施徵地、拆遷、市政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土地開發類項目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等非土地開發類項目,並建立“規劃引領、全域覆蓋、平臺統籌、分類實施”的總體運行機制。
土地資源整理將為落實城市總體規劃提供有力抓手。在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破解單個項目難以平衡資金影響項目推進等問題的基礎上,落實建設用地減量、補齊城市短板、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用地供應等各項任務,保障區域規劃逐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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