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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夏某將一把制式獵槍上交到鷹潭市餘江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公安機關按照規定,決定給予夏某1000元的獎勵。
據瞭解,當天,夏某和朋友在餘江區春濤鎮一石窟釣魚時,突然聽見附近傳來一聲巨大響聲,尋著聲音,夏某發現在離他們釣魚點幾十米處遠的地方,有兩名男子竟在持槍打獵,夏某上前詢問時,兩名男子立即丟掉手中的獵槍逃跑。撿到獵槍的夏某,立即想到私藏槍彈的危害性和違法性,於是夏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前往轄區治安大隊,將撿到的獵槍主動上交。鑑於夏某的行為,餘江區公安分局按照規定,決定給予夏某1000元的獎勵。
在此,餘江公安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掌握相關線索的群眾,也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反應和舉報,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規定,給予提供相關線索的舉報人相應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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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道都律師事務所 童盛 1887089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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