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例涉黑案宣判 萧山“黑老大”一审获刑15年


杭州首例涉黑案宣判 萧山“黑老大”一审获刑15年

10月12日,由浙江省委政法委督办并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十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之一的李帅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首犯、被告人李帅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据了解,被告人李帅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名案件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杭州市法院系统受理的第一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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