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房屋拒不騰空,依法公開強制搬離

李某以其位於本市珍珠園小區內的住房設定抵押向潘某借款17萬元,後未按照借款協議約定還款。潘某依法向花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判決確認,李某應償還借款本息共計20萬餘元,同時潘某有權對李某提供擔保的房屋實現抵押權。判決生效後,李某仍未履行,潘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承辦人先尊富法官向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採取相應執行措施,並多次聯繫李某,敦促其儘快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但李某對此均置若罔聞。經當事人潘某申請,花山依法啟動對李某抵押房屋的拍賣程序,2018年7月25日,該房屋經網上公開拍賣,由競買人翁某競得。

房屋拍賣後,李某卻對法院要求其限期搬離的通知拒不執行,執行法官多次上門,李某耍起了無賴行徑,消極抵抗法院的執行措施。面對這一情況,9月14日一早,先尊富法院帶領法院幹警前往珍珠園小區,邀請申請人潘某、競買人翁某、珍珠園社區相關工作人員現場見證,將執行房屋內的傢俱、設施、衣物等物品搬離,整個過程有序進行,並全程錄像。強制騰空該房屋後,將房屋順利移交給競買人翁某。

拍賣房屋拒不騰空,依法公開強制搬離

拍賣房屋拒不騰空,依法公開強制搬離

通過公開公正的強制執行措施,保障了債權人和競買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院生效判決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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