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咸陽盜10輛共享單車騎到鄠邑 通過朋友圈“拍賣”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從咸陽騎著共享單車到了西安市鄠邑區,拆除車鎖、二維碼並更改車身顏色,在微信中“拍賣”,兩個多月後向警方自首。近日,剛成年的小夥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1個月。

今年6月2日至8月8日,張某夥同王某(另案處理)在咸陽市中心廣場、渭河三號橋等路段先後多次盜竊共享單車10輛,價值共計14436元。作案後,二人將共享單車騎行至鄠邑區,使用鋼筋剪、鐵錘等工具對共享單車車鎖及二維碼進行拆除並更改車身顏色,然後在微信朋友圈發佈“拍賣”信息,以50元一輛的價格出售,將其中4輛單車出售、抵賬及贈予他人。

在盜竊及出售單車過程中,張某慢慢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法律,在家人的鼓勵下於8月9日投案自首。鄠邑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已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零1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