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沧州一村民焚烧秸秆被拘留!

引以为戒!沧州一村民焚烧秸秆被拘留!

秋收季节

秸秆禁烧

垃圾禁烧问题

成为重点

这不

10月10日,河间沙洼乡一村民

姚某因违反规定明火作业,

公安机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给予行政拘留;

引以为戒!沧州一村民焚烧秸秆被拘留!
引以为戒!沧州一村民焚烧秸秆被拘留!

同时环保机关将依据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

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给予罚款。

引以为戒!沧州一村民焚烧秸秆被拘留!

经查,

姚某将玉米秸杆、杂草点着,

着火面积约一亩。

引以为戒!沧州一村民焚烧秸秆被拘留!

秸杆焚烧不仅污染空气,

危害健康,

还易产生火灾,

影响土壤结构,

危害诸多。

请广大村民朋友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严禁焚烧秸杆的相关规定,

自觉守护绿水青山。

露天焚烧秸秆违法!!!

引以为戒!沧州一村民焚烧秸秆被拘留!

禁止露天焚烧

秸秆、垃圾的告知书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正值秋收季节,辛勤的汗水正在成为丰收的果实。然而露天焚烧秸秆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秸秆焚烧造成空气污染,影响交通运输、引发火灾等隐患,越来越引起中央、省市的关注。

为此,特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提出如下要求:要树立公共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垃圾的严重危害性。要响应中央、省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中,并做好同事、家人、亲戚、邻里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大家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块,做到坚决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今年7月27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该决定8月1日起施行。

“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积极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共享一片蓝天,共建美丽家园,为建设生态乡村、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河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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