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首家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立 农户变身“股东”

香城都市报报讯(记者王奇峰 通讯员李星 董蓓)经过政策宣讲、行政引导和紧张有序的筹备,10月10日,我市首家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黄荆塘村八组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黄荆塘村八组30户农户变身“股东”。此举标志着咸安区在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按照入股农户集体讨论通过、区镇审查备案的合作社章程,该合作社坚持依法改革、促进发展,农民自愿、政策扶持,因地制宜、规划引导,产权明晰等原则,农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股权,农民当上股东,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的土地合作经营形式。形象的说法是:“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合作社以2018年八组组集体未承包到户的土地面积和八组村民自愿流转入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面积为股权设置依据,股权为土地股和公益股,初始股份为1000股,包括746.87股个人股、210.77股集体股和42.36股公益股。其中个人股以户为单位流转的312.87亩耕地和八组组集体未承包到户的434亩林地为依据,田亩股312.87股,山林股434股。集体股股份以八组地域范围内的属于八组210.77亩集体土地资源面积为依据,共210.77亩。公益股以年度从当年合作社经营盈余中提取4.236%的公积公益金为依据,共42.36股。

按照合作社章程,实行保底分红和盈余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保底分红按照村民耕地流转入股协议进行分配,并列入本社年度生产经营成本。盈余分配在集体股和公益股红利分配后,再按照个人股的份额进行分配。

“加入合作社,将土地交给职业种植户实行科学种植,我们可以安心外出务工,也可以有稳定的承包费收入,还可以享受分红。”咸安区汀泗桥镇黄荆塘村八组农户涂福初表示。

当天,黄荆塘村八组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上,通过民主选举,熊荣华、黄应希等5人当选为理事会成员,罗建新、熊汉全等3人当选为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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