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頂包」被戳穿,酒後切記不要駕車!

“天哪!這輛車竟然被撞得這麼慘,好嚇人哦!”近日清晨6點過,一位路過石門大橋的群眾被眼前的場景驚呆了,急忙向江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石馬河大隊報警。

酒駕“頂包”被戳穿,酒後切記不要駕車!

民警在現場發現,一輛棕色小轎車騎在石門大橋的路沿石上,車輛受損極其嚴重,零件和機油遍地都是,車頭已經面目全非;駕駛員小饒恍惚地蹲坐在一旁,還未從驚嚇中回過神來,民警對小饒進行酒精測試的結果為8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酒駕“頂包”被戳穿,酒後切記不要駕車!

經查,饒某取得駕照未滿半年,事發當天凌晨,他偷偷地把姐姐的車開了出來,獨自去酒吧喝酒,一直喝到凌晨3點過,昏昏沉沉的小饒駕車離開酒吧,等他再次驚醒時,小車已經迎頭撞上了大橋中間的隔離護欄,巨大的衝擊力讓小車180度旋轉,騎上了對向的路沿才停了下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例,饒某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日以下拘留和相應罰款。

酒駕“頂包”被戳穿,酒後切記不要駕車!

近日凌晨3時許,渝北交巡警接到一名女子報警稱,在松石大道發生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前往處置,現場一輛小轎車追尾撞上一輛停在路邊的大貨車,小轎車擋風玻璃破碎,車頂受損,大貨車後尾燈、保險槓破損。

酒駕“頂包”被戳穿,酒後切記不要駕車!

現場道路寬敞,路燈通明,大貨車停在路邊,駕駛員是如何撞上的呢?民警立即對該駕駛員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排除酒駕嫌疑後又詢問其追尾經過。令民警感到疑惑的是,駕駛員除了說該車就是由其駕駛以外,對其他問題,一直支支吾吾,無法自圓其說,民警立即調取了該處的監控攝像。

酒駕“頂包”被戳穿,酒後切記不要駕車!

視頻顯示,當天凌晨2時15分許,一名男子駕駛該事故轎車,從松樹橋立交往松石北路方向行駛,一路上,轎車都歪歪扭扭地行駛,當行至松石大道時,竟然完全偏離了行車道,突然衝向了停靠在路邊的大貨車,轎車追尾後,一名男子從駕駛位置下來,走路偏偏倒倒,拿著手機在打電話……

面對監控視頻,該女駕駛員才承認自己是替丈夫“頂包”的!隨後駕駛員餘某來到了現場,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7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查,事發當晚,餘某陪客戶吃飯喝酒,直到凌晨1點多才結束,仍抱著僥倖心理自行駕車回家。怎奈喝酒太多,加之冷風一吹,餘某開始頭腦模糊起來,當行至松石大道上時,頭腦麻木的他已無法掌控車輛,轎車偏離車道,對直撞上了停在路邊的大貨車。

酒駕“頂包”被戳穿,酒後切記不要駕車!

撞上去的瞬間,餘某腦子突然清醒了,立即下車查看,見大貨車裡沒有人,便掏出手機,給妻子打電話過來“頂包”!兩人商量後,由妻子報案,聲稱打瞌睡才出的車禍,不想,被民警現場識破。

本次事故系餘某酒後駕車追尾所致,負事故全部責任。兩車車損1.2萬餘元,全部由其一人承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民警依法對餘某處以記12分、罰款、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對餘某妻子違法“頂包”行為處以治安警告處罰。

酒駕“頂包”被戳穿,酒後切記不要駕車!

朋友聚會難免多喝幾杯,

也許,

有時候你會想:

“我只是喝了一點酒,

大腦很清醒,

開車完全沒有問題。”

但是,

你知道嗎?

你的身體很多方面都發生了變化: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作用。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交巡警提醒: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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