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今天(12月11日)各媒體都不敢遺漏的新聞就是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於昨日被法院一審宣判的事。據報道,法院判決書指出,劉鐵男在辦案期間主動提出了預防官員犯罪的建議,這屬於認罪、悔罪的具體表現,但不符合司法解釋規定的“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立功情形,因此不構成立功,被告人沒有從輕判決的法定條件。
上述所謂“建議”,早前已有媒體曾經予以披露。從披露的內容看,在這份題為《關於發改系統項目審批環節防範腐敗問題的若干建議》中,劉鐵男的建議一絲新意也沒有。不僅沒有,這些建議其實只是一個官員為官之行為底線的必備常識。同時,這個常識性的建議竟出自一個已經成立並延續了60年之久的政府機構的負責人之口,且還是為囹圄所迫,這也真讓人無語。
一個管了60年項目審批的政府機構不知道如何防範審批環節腐敗,一個閱歷豐富、為官幾十年的官員一直把腐敗當成“違紀”……這,正常嗎?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在大學裡住過、黨校裡學過的官員,一旦身在囹圄,其覺悟就實現了前此幾十年所沒有的昇華,不僅迅速意識到了自己為官以及為官機構的不正常,而且還知道如何才能正常。這,難道不可笑嗎?
若細看劉鐵男的建議,其給人的感覺就像半大老爺們兒一本正經地把下雨天應該打傘的常識寫成了厚厚的書面建議那麼怪異。但實際上,劉鐵男的獄中建議,除了說明其為官枉法是“揣著明白裝糊塗”的結果以外,什麼都不說明。否則,這就無異說囹圄的“教育”水平及其效率既高於大學,也高於黨校,以致可以得出更荒唐的結論。
還有媒體報道稱,劉鐵男在獄中所述中,把犯罪根源深挖至自己童年的生活困境當中。劉鐵男出生在北京一個工人家庭,姐弟多,父親工資不高;他小時候撿過煤核、菜幫子,砸過鋼絲賣廢品,幫母親做工掙錢。據說,在一次迎接外賓活動中,劉鐵男因為穿帶補丁衣服,而從隊列前排被調開……因此,他把“從小苦日子過怕了,內心對富裕生活有嚮往,虛榮心強,好面子”作為其“所犯錯誤的一個重要思想根源”。
這樣的說辭,幾近“弱詞奪理”。如果劉鐵男所述不假,那麼,其家庭經濟條件實已相當於彼時社會的中等水平,大致於今天所謂“中產階級”。在那個時代生活過的人,有多少人經歷過“撿過煤核、菜幫子,砸過鋼絲賣廢品,幫母親做工掙錢”的生活,又有幾個人沒有穿過帶補丁的衣服?這些,難道都能構成作為犯罪根源的必要條件?
過體面生活的願望不僅正常,也與官員的犯罪行為之間沒有任何必然聯繫。難道那個家囤數以“噸”計人民幣現鈔的發改委官員的童年經歷,竟比劉鐵男還要更加不堪?實際上,劉鐵男自認為困苦的經歷,王寶森可以有,孔繁森也可以有。生活經歷本身並不必然成為什麼根源。國家發改委以及許多地方發改委多出貪官,其根源一定不在這些官員困苦的童年經歷。
劉鐵男把犯罪根源追溯到童年生活經歷,其建議也只寸目於審批環節,以其在發改委為官時間之長,可以說,這些追溯和建議如果不是沒話找話、避重就輕的話,那也足可看出這個省部級官員的思維水平。
前不久,有媒體曾提起在重慶監獄中,一批中共黨員所寫被稱為“渣滓洞獄中八條”的《獄中意見》,其中反腐建議明確而具體。這種不是為了保命而是捨命所寫的臨終建議,才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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