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上了宝宝,
但生育保险参保未满12个月?
莫慌,还可以零星报销!
生育保险参保未满1年?
可零星报销
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待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次月1日起一年内提供以下材料申请零星报销: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明。
(三)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四)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五)医疗机构费用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六)诊断证明或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七)职工就业期间(至少12个月且含休假期间,下同)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要提供派遣协议。
(八)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
(九)职工就业期间的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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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未满1年?
异地参保可累计
参保职工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累计不满12个月,可以累计2015年1月起在省内异地的生育保险年限来享受生育待遇。
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内异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起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禅城区任一社保分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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