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調解|買賣合同起糾紛 只因公司將倒閉

多元調解|買賣合同起糾紛 只因公司將倒閉

最近,金融商貿調解中心受理了我市某房地產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早在2015年,這家知名的房地產公司就委託原告某圖文設計中心為公司製作筆記本5000本,合計29000元。原以為這家房地產公司規模大,房價高,不可能賴這筆小錢,所以原告也不急於去討要。直到2017年聽說這家房地產公司出現經濟危機了,才著急起來,上門討要,而此時的被告已是債臺高築,四面楚歌,無力償還各類債務,無奈之下,某圖文設計中心將這家房地產公司告上法院。在被告還沒到時,原告首先向我們講述了這家房地產公司出現危機的原因:缺少誠信,到處欠錢,有錢不還,還到老家海南投資,以至馬鞍山的資金嚴重不足,面臨倒閉。

多元調解|買賣合同起糾紛 只因公司將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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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室內,原告說得可憐兮兮:“我們是小本經營,掙一點辛苦錢,你們這麼大的一個公司,怎麼能賴我們這點錢呢,我們當初對你們那麼信任,還無償為你們推銷房子等做了很多事,本想和你們建立長期合作關係,誰知你們做事這麼不講誠信呢。”被告代理是房地產公司老總的女兒,也曾經是房地產公司的財務總監,她說得比原告還慘:“我們現在面臨破產,所有工作已有政府主管部門接管了,我們沒有一分錢處置權,現在我們全家的生活費都是由政府按月發給了。”原告一聽,立刻傻了眼;“難道我們這個錢要不到了嗎?”調解員見此情景,首先安撫原告的情緒:“你放心,一旦進入破產程序,首先就要清理債權債務,你們今天一旦達成調解協議,可以首先列入需清理的債權中,這樣,你的合法權益將受到法律的保護。今天我們重點就訴訟的請求以及事實達成一致的意見。”原被告雙方經過舉證質證,對事實和理由基本達成一致意見,只是被告代理又提出一個新的問題,因為公司又涉嫌一起其他案件,所有賬目已被公安機關全部帶走,現在可以先以原告訴請的數額為標的額,具體數額需查實被告的帳目後再定。既然大方向已定,調解協議很快達成:被告某房地產公司將於2018年10月13日前償還原告製作費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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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體會:

在金融商貿調解中心,經常遇到這樣的案件:被告以前一直十分風光,因為公司的名望和實力,一些當事人在與之打交道時,過於相信被告,一般都不簽訂書面合同,對買賣活動中具體內容都是泛泛的口頭約定,而一旦被告出現經濟危機或其他情況,原告的權益就很難保障。此類案件中,至少告誡我們兩個道理:不管與什麼樣的企業和個人發生買賣或其他活動都應增強法律意識,簽訂合同,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一旦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企業不論經營什麼都應以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為原則,唯此,企業才能越做越大越做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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