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有多大的威力

從本月起,包括中國在內的百餘個國家地區的稅務主管當局將互相交換跨境賬戶信息。這意味著,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將清楚掌握我國居民在上百個國家地區開設銀行賬戶情況。這一行動是全球百餘國家地區圍繞一項名為CRS的共同協議進行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有101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96個國家(地區)簽署實施“標準”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或者雙邊主管當局協議。我國國家稅務總局與其他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第一次交換信息的時間為2018年9月份。

也就是說,從9月份開始我國國家稅務總局與96個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交換我國居民在其國家或地區開設銀行賬戶信息,從此我國居民在其他國家或地區開設銀行賬戶偷桃稅款的可能性大大減少。當然,這不包括美國。眾所周知,我國居民在美國銀行存款較多,而美國並沒有加入CRS。然而,沒有加入CRS,並不等於我們與美國不能交換銀行信息,一是美國早有“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二是CRS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根據這項美國法案升級而成的。根據美國FATCA的規定,外國金融機構有義務向美國稅務部門報告美國人賬戶的信息,同樣作為交換,美國也有義務提供外國居民的銀行信息。

在中美貿易戰中,美國聲稱要公開中國銀行高管在美國的銀行賬戶信息,嚇壞了那些在美國銀行存款的有錢人。其實,按照美國FATCA的規定,美國不僅與中國國務總局交換了銀行或企業高管的銀行賬戶信息,也交換了官員以及其他富裕人群的銀行賬戶信息。換言之,我國高層是掌握我國富裕階層在美國銀行的存款信息的,特別是對那些有問題的高官在美國存多少錢是知情的,所以,有些官員想把髒款存入美國銀行保平安,那是不現實的,你貪汙了把錢存哪國哪國也會把信息反饋給我國稅務總局的,只要對方加入了CRS。真的是法網恢恢,你貪汙了就不可能把尾巴藏起來。

表面看,CRS只是交換銀行賬戶信息,實際上銀行賬戶信息背後的含義很多。我們都知道,中國銀行是利用客戶存款生錢的,有些有錢人不把錢存入本國銀行,目的是不想讓中國人知道他有多少錢存了多少錢,或者就是隱瞞錢的來路不正,總之,把錢存入外國銀行與愛國是不沾邊的,說的再天花亂墜也算不上愛國人士。中國人總希望官員做個裸官,不要成為“錢耙子”,我們也難以希望官員公開銀行存款信息。然而,多數中國有錢人的錢是經不住拷問的,或來路不正,或貪汙腐敗,中國的反腐任重道遠,我們希望國家稅務總局把那些把錢存入外國銀行的有錢人公開在陽光下,看看他們的錢來路是否公正,是否是貪汙所得。公開有利於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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