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貼士|再缺錢也別用「信用卡套現」,最後會坑自己!

普法貼士—信用卡套現也屬於犯罪行為?

普法貼士|再缺錢也別用“信用卡套現”,最後會坑自己!

用戶提問

普法貼士|再缺錢也別用“信用卡套現”,最後會坑自己!

男朋友之前給過我一張十萬額度的信用卡讓我平時用點小錢因為經常對我動手身上到處都是傷報警了警察也只讓他帶我去醫院我現在因此上不了班我想問問律師我想把卡里錢套現出來觸犯法律嗎?

信用卡套現屬於違法行為,建議勿為,一個是傷害行為,一個是借貸行為,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如果你男朋友造成了你的身體傷害,你可以依法要求他給予你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可以要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費用。

律師解答

普法貼士|再缺錢也別用“信用卡套現”,最後會坑自己!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從2009年12月16起,違規使用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為他人進行信用卡套現金額達100萬元以上即構成犯罪,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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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億律法律服務平臺 - 甄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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