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32畝全都是住宅用地

又要徵地了,這次聚焦欒城。

徵地!32畝全都是住宅用地

8月6日,欒城區政府公開平臺上發佈了《石家莊市欒城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將徵收樓底鎮樓底村的3個地塊,總面積32.25畝,用途全部為住宅用地,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213萬元/公頃,總補償款為457.9926萬元。

石家莊市欒城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2018]第22號

2018年6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達了(冀政轉徵函[2018]380號)建設用地批覆,批准石家莊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設用地徵收集體建設用地2.1502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現將批准的徵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的權屬、位置、面積、地類和用途

該批次共涉及3個地塊,土地權屬全部為樓底鎮樓底村農民集體,3個地塊均位於倉寧路以南、裕翔街以東、樓底路以北。其中:1號地塊批准面積1.3673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2號地塊批准面積0.2878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3號地塊批准面積0.4951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徵收土地補償費支付對象、數額和支付方式

該批次徵收涉及樓底鎮樓底村,面積2.1502公頃,屬Ⅰ區片,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213萬元/公頃,土地補償費為457.9926萬元;無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依據財政評審價格據實補償。根據區兩辦轉發的《關於在全縣推行農村財務委託代理服務制的意見》和欒農財[2006]3號文件,該地塊的徵地補償費用以轉賬方式撥付到樓底鎮政府,由樓底鎮政府根據有關規定撥付到被徵地村委會及有關農戶。

三、安置辦法

該批次用地全部為建設用地,不需要安置農業人口和勞動力。

四、法律救濟途徑

如對本批覆有異議的,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五、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本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為單位書面形式送達石家莊市欒城區國土資源局。

聯繫電話:88211302

特此公告

2018年8月6日

徵地!32畝全都是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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