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恆大對陣河北華夏幸福,門將曾誠禁區外撲球是否應該被紅牌罰下?

綠茵足球微觀察


在剛剛結束的中超25輪的一場比賽中,廣州恆大在客場以3-0完勝河北華夏幸福,在積分榜上暫時將與上港的積分差距縮小到了1分。



比賽當中出現了爭議的一幕,比賽的第28分鐘,華夏發動反擊,曾誠出擊到禁區外後突然大腦短路用手接到了皮球,儘管他第二反應迅十分速,立刻轉身倒回了禁區內,但是沒能逃過裁判的法眼,吃到了一張黃牌,這張黃牌也引發了廣泛的討論,焦點在於到底該不該直接出示紅牌罰下他呢?


根據規則,當門將面對的是對方球員的一次得分機會時,如果在禁區外用手碰到皮球,導致球改變了運行軌跡或者說阻擋了對方球員的帶球前進腳步的話,那麼將毫無疑問出示紅牌罰下他。如果是無意地碰到,或者說對方並非是一次得分機會的話,可以出示一張黃牌警告即可

這個球可以看出,對方前鋒卡埃比在這次進攻過程中並沒有在控球盤帶,他只是在快速追擊趙明劍送出的長傳球,並不是得分機會,因此曾誠搶在他之前觸碰了皮球,裁判可以選擇只給一張黃牌警告。因此,這張黃牌從規則上講也是講的通的。當然,在過往也有過很多直接出示紅牌的案例,可以說完全取決於裁判吧,看他如何界定,嚴厲些的話直接紅牌也不是不可能。

那麼曾誠該不該得到紅牌呢?歡迎大家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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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子說個球


應該是個紅牌。


按照足球比賽的規則,守門員在禁區外是不能用手故意觸球的,尤其是在對方球員有可能進球的情況下,如果守門員在禁區外用手破壞,或者改變球的運行線路,無意的都要黃牌,故意的都應該是毫無疑問的紅牌。

這個球當時的情況是,趙明劍的大範圍轉移已經基本上打穿了整個恆大的後防線,卡埃比正在高速插上,只要他追上,就可以向前衝刺,直接面對門將,恆大的後防線基本上就沒有什麼機會補防了。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曾誠棄門出擊,跑到禁區外直接用手撲到了球,並且試圖轉身向禁區倒下去,製造球在禁區外被他撲到的假象。但很不幸的是,即便是他已經很努力了,球還是沒有夠著禁區線。

曾誠在出擊的時候,顯然是有準備的,撲到這個球的時候他自己也明顯意識到自己已經是在禁區外做動作了,所以他馬上放下球,跑回門前去了。裁判給了黃牌,他也只是抱怨了後防線的隊友,並沒有對裁判有任何不滿。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明顯的故意的禁區外手球,而且破壞了華夏幸福一個破門得分的好機會,是一個毫無疑問的紅牌。如果卡埃比碰到球並打進,那麼就可以追平比分,整個比賽的走向就會發生變化。


曾誠這場比賽總的來說,狀態是很糟糕的。除了這次違規出擊之外,還有一次並沒有對手球員緊逼的情況下,他在接到隊友回傳球之後,向前大腳傳球的時候,直接把球踢出了邊線。他的多次冒險出擊似乎想改變外界對他的印象,但效果都不好,機會把握的也不好。

另外,鄧涵文在右邊路對姜至鵬的正面對抗中,動作非常大,非常粗野,甚至可以看出來是多次被姜至鵬突破後惱羞成怒,帶有報復性的動作。所以,他在一次回追推倒姜至鵬後,被裁判給了一張黃牌。


蕭武


判罰問題不大,黃牌基本合理!

10月6號晚,中超聯賽第25輪的一場焦點大戰中,由廣州恆大做客廊坊迎戰河北華夏幸福,本場比賽對於意在爭冠的廣州恆大來說志在必得,開場僅90秒就由郜林破門得手取得了領先,但是比賽第28分鐘的一次曾誠出擊後禁區外手球引發了很多的爭議,對於裁判張雷僅僅出示黃牌的判罰引發了一些討論,有球迷認為這應該是一個點球。



當時河北華夏幸福隊的趙明劍利用回馬槍擺脫了塔利斯卡的跟防後送出了一記過頂的直傳球,心神領會的卡埃比迅速前插,不過此時出擊的恆大門將曾誠卻出擊後出現了禁區外撲球的情況,雖然皮球落地時候在禁區內,但是顯然之前足球整體都是在禁區外被曾誠抱著進入禁區的,所以這是一個典型的門將禁區外用手的行為,主裁判張雷對曾誠出示了黃牌,判罰了華夏幸福的任意球機會,可惜沒有打進。



這個球的爭議就是對於曾誠禁區外手球是紅牌還是黃牌,足壇以往確實多次出現了禁區外手球被紅牌罰下的先例,根據規則通常故意手球一定是至少黃牌的,而如果說阻擋對方的直接得分機會那就是紅牌,這球曾誠的手球判罰尺度很大程度上由卡埃比的進攻機會決定。通過回放錄像可以看到,卡埃比並沒有直接控球皮球,更沒有形成打門的機會,所以並不是直接的得分機會,所以給曾誠一張黃牌也是足夠的,而如果卡埃比再快兩布在即將觸球的那一刻被曾誠手球破壞那曾誠就必然是紅牌了。



有意思的是華夏幸福門將楊程在隨後的一次防守中則是出現了完全相反的局面,在出擊到禁區邊緣時候為了不犯曾誠禁區外拿球的錯誤,他在等皮球進入禁區,而此時後衛並沒有擋人,阿蘭很快衝過來在楊程拿球前迅速搶下了皮球進入可惜鄧涵文的打空門射門偏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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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豬的秀才


先亮觀點:裁判沒判罰紅牌是合理的,判罰紅牌反而嚴厲了。



長期以來,在“禁區外手球就是紅牌”誤導下,給人感覺,曾誠拿下就該紅牌,其實真不是那麼回事,判罰紅牌與否,禁區外手球不是關鍵,關鍵是禁區外手球,他有沒有“直接干擾對方進攻機會,破壞對方明顯得分機會”,很顯然,當曾誠禁區外手球時,華夏幸福的卡埃比沒有距離球還有兩步遠,他沒有控制球,更沒有明顯得分機會,所以被出示黃牌沒問題。



反之,如果卡埃比趕在增城手球前控制球,形成“有利進攻”和“得分機會”,曾誠再有這個動作,那將是毫無爭議的紅牌加直接任意球,曾誠沒吃紅牌,這要感謝卡埃比滿了兩步啊。

說到禁區外手球判罰,在世預賽上就有判罰案例,巧了,那場球,正好是國足參加,當時國足進攻,不丹門將出擊,在禁區外用手將球破壞,當值主裁判很果斷給了黃牌,也沒說一定要判紅牌,說到判紅牌,那個動作比曾誠的還要嚴重。



我認為,當值主裁判張雷對於曾誠的動作,判罰黃牌+直接任意球,判罰準確。當然了,曾誠入選了國家隊,接下來要是有機會出場,千萬別犯這樣低級錯誤,否則真的會被嘲笑到國際賽場,畢竟自己不是業餘,而是專業的。


小言球事


昨晚恆大3-0兵不血刃拿下華夏幸福,恆大士氣正盛進攻犀利,華夏則進攻受限!恆大拿下比賽也只是時間問題。但是比賽過程中除了一個有爭議的判罰,曾誠因為出擊失誤導致禁區外手球,被裁判出示了黃牌引發球迷熱議,而有的球迷認為這應該是張紅牌,一時眾說紛紜。

那規則對於這樣的門將出擊手球是如何界定的呢?

按照《足球競賽規則》的說法,類似情況下的考量因素是:1,進攻發展的方向;2,防守隊員(的人數和位置);3,與球門的距離;4,攻方控球的可能性。

根據規則理解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當門將出擊時,對手前鋒已經控制皮球,或者有明顯的射門機會,門將用手阻礙導致皮球軌跡改變或者阻擋了進攻球員破壞明顯的射門機會,那裁判可以出示紅牌罰下門將;

2.當門將出擊時,如果是無意地碰到,或者說對方並非是一次明顯得分機會的話,或者對手前鋒沒有明顯控制皮球的情況,可以出示一張黃牌警告;

曾誠出擊手球,裁判判罰黃牌基本合理

為什麼這樣說呢?顯然曾誠的情況屬於上述第二種情況,華夏前鋒在追皮球,但是並沒有完全控制皮球的趨勢,而且張琳芃已經包夾過來,其實曾誠這個出擊算自己過度緊張判斷失誤了,按照當時的情況來看,他完全可以等到皮球進線再拿,和中後衛呈合圍之勢化解這個進攻。

但是曾誠卻有點掉以輕心的出擊了,這就給裁判出了一道難題。但是當值主裁對判罰規則確實吃的比較透,他基於根據當時的形勢的判斷,曾誠這個出擊手球是否影響了一個華夏明顯的進球機會呢?答案是並沒有那麼嚴重影響,所以裁判出示黃牌警告,國際足壇也有好多這樣案例供參考,個人覺得判罰基本合理!


體壇視點


非常明顯的是破壞了華夏一次進攻機會,(黃牌)而不是一些球迷認為的進球機會。(紅牌)當時明顯已經有位恆大後衛退防保護了,進攻球員當時只是在追那個長傳球,球都不在進攻球員的控制之中。我就不明白,那怎麼能理解成華夏幸福的一次進球機會呢?所以裁判判罰黃牌加禁區外任意球是非常正確無誤的啊!


馨緣XY


關於單刀或“半單刀”情況下罰球區外的犯規,紅牌和黃牌的認定,即是對犯規破壞了“明顯得分機會”或“有利進攻機會”的認定。如何區分這兩種“機會”?這個問題得到解釋之後,紅黃牌的區別也就很明確了。

按照《足球競賽規則》的說法,類似情況下的考量因素是:1,進攻發展的方向;2,防守隊員(的人數和位置);3,與球門的距離;4,攻方控球的可能性。

看看被曾誠用故意手球犯規“瓦解”掉的這次進攻,其發展方向正對球門;犯規發生地點在罰球區線附近,距離球門較近;雖然有恆大後衛追擊,但若曾誠不手球犯規,這個球很可能形成1對1的單刀機會。以上三點分析,這次犯規都更偏向於“破壞明顯得分機會”。但我們再看看第四點,即攻方球員的控球可能性。顯然,進攻隊員沒有絕對的控球可能,他和防守方的控球幾率基本是五五開。這一條並不符合“明顯得分機會”的要求。因此,裁判員認定此次犯規並非是“破壞對方明顯的得分機會”,而是以非體育行為的破壞對方有利進攻來做出處罰,黃牌的量刑是合理的。


足球週刊安然


我看0:3就沒看,其實結果早知道。那個球沒看到,如果確定🈲️區外,就變成手球了,一定會紅牌。

另外要說的是,中超沒有必然的公正,什麼原因大家自己想,有一個道理大家最清楚,中國足球越來越退步,後繼無人的感覺,跟足協有關,跟裁判有關,跟球員有。關係最小的反而是敎練⋯。就如同美國的NBA一樣,江河日下,越來越沒看頭了,不是嗎。


曉龍167403629


正常情況下,紅牌罰出場外是肯定的!

上屆歐冠杯中,拜仁門將諾伊爾在一次比賽中,出了本方禁區雙手接球,被主裁判直接紅牌罰出場外

不知道本場比賽為何只是黃牌?



踏浪尋歡


曾誠這球首先是出擊無意手球,當時華夏並未形成絕對得分機會,事情的前因主要是前面于漢超在華夏禁區內傳中,華夏外援用手阻擋傳中球,主裁看到但沒判點球,視頻裁判也隱身,華夏由此球反擊,裁判心虛在先拉雙方平衡!公正判罰是于漢超禁區內傳中華夏外援故意用手阻擋傳中必須判至少黃牌加點球,曾誠禁區外接球可判紅牌但按實情黃牌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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