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15年,领了一年,人死后本金都没领完,怎么处理?

手机用户50385099657


社保交满15年,领了一年,人死后本金都没有领完,怎么处理呢?


对问主所说的情况深表同情,实在是可惜了。

一、首先要了解社保政策


社保又称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养老保险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从问主的问题看,问主所交的社保大概是企业养老保险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



适用企业养老保险的相关退休死亡政策。

养老保险没有“本金”这一说法。按规定得缴满1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才能享受退休待遇,得到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因此没有“本金”这种说法。


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得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来执行,退休养老金及死亡抚恤金都有相关规定。

二、明白死亡职工家属的权益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缴纳时按照单位和个人的缴纳金额分别存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其中个人账户的资金在职工退休后,通过每月发放养老金在每月的工资中发放给职工,职工去世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

(二)按规定申请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1、一次性抚恤费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向企业社保机构申请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费与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有关,也与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有关。



根据规定发放给家属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按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不知问主是哪个省的,现在湖南为例,2017年湖南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270元,那问主所反映的退休人员家属应得一次性抚恤金为2270*15,即34050元。

2、丧葬费

丧葬费按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个月发放。丧葬费为2270*4,即9080元。


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两项合计为43130元。

三、及时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职工死亡后请及时与社保机构取得联系,家属要及时上报职工死亡情况,收集相关的资料,按照社保机构的规定和程序申请家属的各项权益。


问主所提及的这种情况确实是非常遗憾的事情,虽然不清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为多少,但是这么年轻就去世本来就很亏了。


单纯从保险的角度看也同样如此,无论怎么算,领退休工资一年就去世,肯定是收不回投入的保险金额了,但是法律和制度不可能为谁开绿灯的,作为家属只能按制度规定做好善后了。


有书课堂


社保交满15年,领了一年,人死后本金都没领完,怎么处理?

社保交满15年,才领了一年,人就没了,这可是一件令人伤心欲绝、欲哭无泪的揪心事啊!

但人死不能复生,赶紧收拾心情,过好明天的生活吧。当亲人去世后,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合法继承人的后人要在2个月之内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社保卡、身份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社保部门报告。社保部门接到报告后经审核无误,会马上办理养老金停发。然后指导经办人填写《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申请。

如果一切顺利,社保部门会在7~10个工作日內通知经办人(死者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前去领取以下几笔款项:

1、3000元的丧葬费;

2、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当地社平工资标准10个月的怃恤补助金;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可领取当地社平工资标准5个月的怃恤补助金;

3、死者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4、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叶公来帮忙


社保交满15年,领了一年,人死后本金都没有领完,咋处理?

我国的社保主要包括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两大类。养老保险都是要求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才能领取养老金。

根据相关规定,社保(养老保险)实行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如果是有单位的职工,单位缴费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

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除以计发月份,60岁退休就是139个月。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本金了。

如果退休后没有领完139个月就身故了,除了获得丧葬抚恤金外,个人账户没有领完的钱,也可以由家属继承。


千保说


社保交满15年,领了一年,人死后本金都没领完,咋处理?

\n

{!-- PGC_VIDEO:{"thumb_fingerprint": 11041059593082250692, "vid": "78230e975f264460bd66fab55bac2be1\

社保分析师


2018年社保已经缴纳满15年,刚领取一年人参保人去世,应该如何处理个人养老保险那?

根据各地区相关规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该按规定享受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具体标准如下:

接下来分享一下,退休人员去世后,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具体流程:

1.退(离)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遗属)7日内持以下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当月,社区为死亡退(离)休人员做死亡认证,并将收取的材料移交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次月(市内为15日-24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专干人员(经办人)持相关手续,先到医保中心办理死亡销户,再到待遇支付管理部门办理丧葬费结算。

财务部门将基金拨付至各用人单位或区(市)县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然后再发放给待遇领取人(亲属遗属 )。其中,市内财务部门可直接将基金拨付至待遇领取人(亲属遗属 )银行账户。

最后总结:

以上是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领取,以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具体办理流程;可以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支付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留言;


举一反三


大家好!我是头条号作者房师宏,今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养老保险交了15年,只领了一年,人死后本金都没有领完,这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和害怕。剩余本金是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不会白缴的。

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有两部分组成: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缴纳,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缴纳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单位个人分别按20%、8%缴纳养老保险。灵活就业按照相关规定20%缴纳。其中12%进入统筹基金,8%进入个人账户。

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达法定年龄之后,国家每人每月按88元进行发放。去年是70元,今年是88元。比去年增加18元。这部分是没有个人缴纳部分,是不存在返还的。

那么养老保险交了15年,只领了一年,剩余14年,人死后个人缴纳部分加利息就会全部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也就是个人账户8%部分。


房师宏


听到这种事情真的很惋惜。

人去世后,社保基金怎么办?我们主要看是什么保险来做进一步处理。

最简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们实际上补交的15年或者每年按时缴纳的15年,所有的钱都会记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没有把个人账户的钱领完,所有的个人账户余额都给其继承人。

另外,还给予其一部分丧葬费。山东省目前是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

那如果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呢?

除了上述的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外,国家还有规定要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这个一次性抚恤金都是有各省规定的。青岛市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深圳是根据抚养人的不同是六到12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北京市是20个月的退休人员退休工资。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也是这样的,给与20个月的退休工资。

很多人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实际上不然。万一家里有亲属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一直是由退休人员来供养的。那么,社保基金在审核后,会给他拨付供养遗属待遇。根据所处地域不同,待遇也不同。目前山东省最高标准是460元,还有410元或360元的。

万一是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这些待遇也是相同的。不过费用有时候需要企业承担。

这就是一些具体的实际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暖心人社


大家好,我是社保知识分享者——思之想之。只领了一年养老金就去世了,非常的不幸,不过你可以放心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根据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继承额=个人账户储蓄额×个人缴费部分占全部储蓄额的比例,这笔钱呢,会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



可以看到,能够继承的,只是个人的缴费部分, 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会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其他长寿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是保险的风险共担原则的体现。



养老金是可以一直领到死的,所以活得越长,养老金领的越多,也就越划算,所以领取养老金,长寿是硬道理,祝大家都能够健康长寿!支持的点赞!

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


思之想之


如果自己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还有余额的话,这部分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所以说楼主尽管放心这部分钱不会少了的!

因为交了这么多年的养老保险,毕竟只领了一年的养老金。他的个人账户上应该还剩。下了不少钱,而这部分钱是可以合法继承的。基本上是优先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那么就是第一顺位继承。

但是虽然交这么多年,只能继承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像这个统筹账户当中的钱是无法继承的这部分钱只能归属国家了!

所以说,如果发生这种不幸的事情,楼主只需按着程序,到社保局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就可以了。


社保达人工作在电力


社保交满15年,领了一年,人死后本金都没领完,咋处理?

\n

{!-- PGC_VIDEO:{"thumb_url": "2d9400004b537154b8b6\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