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購銷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拿給買方假票,要承擔什麼責任?

天天天藍10155602046


實際購銷,拿給對方假票,僅據此不太明白你想描述的客觀情況,比如具體涉及幾方主體,所說的假票是稅務發票還是用於支付的票據,對於支付的票據,那具體的票據流轉過程是怎麼樣的,票據是造假的假票還是其他形式呢?

1、如果是稅務發票,你是收款人還是付款人,發生業務往來,收取相關費用後得開具發票,開具假髮票或者不開發票的目的一般是為了逃稅,這是違反我國稅收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納稅主體應當依法繳納稅款。據現在的新聞了解到,購買假髮票的現象也是比較常見的,其中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處以相應的罰款,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如果是票據支付,用假票據履行支付義務,其中還要考慮到票據流轉的問題,付款人如果是出票人,一方面,付款人實際上未履行付款義務,需要向收款人承擔付款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其使用假票據可能涉嫌票據欺詐,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則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付款人不是出票人,在能證明其對虛假票據不知情的情況下,只需承擔因實際購銷而產生的支付責任。

如果付款人委託他人交付支票,則要具體看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如何,是否大家都對交易過程及票據交付知情,由此確定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但是無論如何,收款人始終都有債權追索對象。


廣東興功律所


實際購銷,卻拿給對方假票?假票怎麼來的?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出,若開票金額不大,補稅罰款處理;若開票金額過大,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移送公安機關。因此,開發票的前提是存在真實的業務往來,如實開票,以票來反映真實的業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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