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幾任基金經理涉嫌老鼠倉,這個基金的基民苦不堪言

連續幾任基金經理涉嫌老鼠倉,這個基金的基民苦不堪言

9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謝志剛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判決書。

華爾街見聞梳理發現,謝志剛不僅是連續在2家基金公司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碩鼠,其在海富通管理的基金的兩位前任都曾因“老鼠倉”問題離職。

相關文書顯示,謝志剛利用自己妻子姨媽張某的賬戶於2011年至2015年間,累計趨同交易52只股票,5565萬餘元,非法獲利270萬餘元,判決認定其“情節特別嚴重”。但慮及其有自首情節,最終謝志剛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更令人唏噓的是,由謝志剛擔任基金經理的海富通強化回報、海富通國策等基金的前幾任基金經理鄭拓、蔣徵、牟永寧、黃春雨均曾涉嫌“老鼠倉”或已因此獲刑。這幾隻基金的基民境遇令人同情。

連續在2家公司趨同交易

據判決書,謝志剛連續在2家基金公司擔任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期間,進行了與自己在管基金的趨同交易。

2011年11月7日至2015年6月11日,謝志剛擔任信誠基金QFII(Eastspring China Dragon A Share Fund)投資經理、海富通基金養老收益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和海富通強化回報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等的基金經理。

2011年11月,被告人謝志剛通過親屬關係,獲取了“張某1”(謝志剛妻子姚某的姨媽)證券賬戶並予以實際控制。

2011年11月7日至2015年6月11日,謝志剛利用上述擔任基金經理的職務便利所獲取的股票交易情況等未公開信息,使用“張某1”證券賬戶,先於、同期於或稍晚於上述XX基金、養老收益基金和強化回報基金賬戶買入或賣出相同股票共計52只,累計成交金額5,565萬餘元,非法獲利270萬餘元。

2016年6月29日,謝志剛至上海市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據判決書,行為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但由於謝志剛能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認定為自首,且綜合考慮謝志剛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以及預繳部分罰金等情節,適用緩刑。

最終,謝志剛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老鼠倉”前仆後繼

華爾街見聞注意到,謝志剛於海富通任職時接棒的,正是一位因“老鼠倉”遭調查而離職的基金經理。

據2014年4月28日,海富通公告黃春雨離職,5月初,黃春雨因“老鼠倉”問題被取保候審。

2014年7月份,海富通包括黃春雨在內的五位歷任基金經理,因涉嫌“老鼠倉”被調查,業界正討論海富通未來能否從“窩案”陰影中走出。誰知“舊鼠”剛除,又迎新“慣犯”。剛在中信保誠基金“幹了一票”的謝志剛,一頭扎進海富通接手相關基金管理。回頭看,此等情景令人唏噓。

華爾街見聞梳理發現,9月末,裁判文書網接連公佈“涉嫌未公開信息交易”即老鼠倉案例,且“趨同交易”作為主要證據。隨著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的提高,前仆後繼的“老鼠倉”也前仆後繼地遭到了法律的嚴懲,引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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