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之所以不讓農村建房,其實是有苦衷和原因的

近年來,農村為什麼不讓隨意在自家承包地裡蓋房已經成為農村熱議話題。探究不讓隨便蓋房的原因,主要有三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18億畝紅線必須堅守;

現在之所以不讓農村建房,其實是有苦衷和原因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全國耕地總數目要至少保持在18億畝以上。決不能因為城市化、及工業化過程而使耕地大量減少。是經過科學計算得出的,保持我國糧食安全穩定的耕地總數。根據2005年的土地變更調查,到2006年10月31日,中國的耕地面積為18.27億畝,而在1996年,中國的耕地數量還維持在19.51億畝,10年間中國的耕地少了1.24億畝,人均耕地面積也由1.59畝降到1.39畝。面對現實,人們有理由擔心,按照這樣的減少速度,中國的耕地將越來越少。我國正在進行新農村建設,“新農村”應該包括5個方面,即新房舍、新設施、新環境、新農民、新風尚。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小康社會"新農村"的範疇。社會主義"新農村"與建設和諧社會、小康社會息息相關。其中“新房舍”就是農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設各具民族和地域風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設要符合“節約型社會"的要求,體現節約土地、材料和能源的特徵。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部分農村出現的"農民豪宅",看起來繁富講究,其實有土地和資源浪費之嫌。在建設新民居時要加強管理、統一規劃、廣泛採用節約的新技術。所以不允許私自建房。

現在之所以不讓農村建房,其實是有苦衷和原因的

首先必須清楚現在農村建房不能隨意建,建房要走流程: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將申請材料報鎮村建與國土,獲得村建國土的批准後,由鎮村兩級共同到農戶建房地點放樣。農戶根據規定放的範圍進行建房。建房結束以後,向村委申請,聯繫鎮村建與國土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放房產證。現實生活中,村民之間交易宅基地牟利的現象很常見,偶爾也把宅基地賣給城裡人,甚至有個別村霸村幹部,把宅基地變成“私產”,這也導致了一戶多宅現象尤為常見;而想建房的農民卻苦於沒地,顯然宅基地成了謀取私利、破壞村集體利益的監管盲區。因此,近幾年國家正在大力開展農村閒置房屋、閒置宅基地以及一戶多宅的整頓工作,如調查來源存疑的宅基地,經調查確屬違法用地的,拆房收地沒商量;建房之前一定要先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並且獲得當地住建部門的建房審批才能夠開始修建房屋。另外,現在農村有很多閒置農房,有些是舉家進城,有些是常年在外面打工,農村有不少地區出現了“空心化”;巨大的資產卻帶不來任何財產收益,這是一個很大的浪費,這也是農村最需要盤活的一份資產。

現在之所以不讓農村建房,其實是有苦衷和原因的

雖然此項規定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國家是從全局出發向全面考慮,也希望大家能夠諒解國家的初衷和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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