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8.31)

1. 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民事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

【答案】×。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民事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2.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和實體權。( )

【答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權利人的實體權利並不消滅,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

3. 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只能由船舶最先到達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法院管轄。( )

【答案】×。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法院管轄。

4. 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關係確認的案件,可以調解。( )

【答案】×。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關係確認案件以及其他根據案件性質不能調解的案件,不得調解。

5. 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

【答案】√。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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