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是我們的債權債務專欄,今天我們給大家講關於房屋買賣合同必須要注意的幾個關鍵!
根據我國國情,賣房屋的房主和開發商往往會和中介或者銷售公司簽訂承銷合同,這就會導致中介和銷售公司在賣房的時候誇大房屋的價值。但其實最終簽訂買賣合同雙方是開發商和消費者;這就導致在很多情況下中介和銷售許諾的配套設施得不到實現,開發商把所有的責任往中介身上一推,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今天小編要給大家傳授一手房交易你一定要知道的合同規則!
第一:將中介承諾的相關配套設施寫入補充協議!!!
因為在籤各種合同時,中介和銷售往往會有經過專業律師寫出的格式合同,而且房屋買賣合同及相關的定金合同往往標的額較大,稍不留神消費者就會面臨鉅額的違約金。所以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不要太著急,拿著合同仔細的看看!與宣傳不一致的地方訂立補充協議!!!切記!!!
第二:簽訂購房合同之後儘快辦理房屋變更登記!!!
中國現行法律規定,不動產實行登記交付。許多不懂法的朋友以為簽訂了購房合同房屋就屬於自己了,殊不知房屋不但不是你的,而且你入住之後還會發生民法上的風險轉移。房屋毀損滅失要自己承擔!也會增加賣房者一物二賣的風險!所以切記,簽訂合同後儘快完成交付登記!
第三:房屋買賣中的懲罰性賠償!!
這條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規定:賣方產權欺詐,買房可根據具體情況獲得購房款2~3倍的賠付!這條法律鮮為人知也很少使用!幾乎只有專職與房地產的律師才知道!所以各位受到產權欺詐一定要諮詢大律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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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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