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涟水关于网友咨询问题解答

「解答」涟水关于网友咨询问题解答

为畅通警民联系渠道,小编就近期网友反映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前期因为城区多条道路改造,为增加通行率,交警部门对部分路口的红绿灯配时做了调整。省道上红绿灯由交通局投资建设,验收后交由交警大队使用管理维修,乡镇红绿灯是由镇政府施工安装的,现在部分道路已经通行,交警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对部分道路的标志标线及红绿灯配时做了及时调整,如果网友发现红绿灯配时时间短、通行率低等不合理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渠道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

1、联系电话:0517-82960146;

3、扫面下方二维码加入“涟水交警在线”微信群反馈问题。

关于违法停车问题的解读:

1、有部分网友反映自己将车辆停在行政服务大厅停车场、红日广场等地方被拍了违停。首先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叫做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明确指出: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因此,在公共停车场、广场不按规定停车也属于违停。

2、不按箭头方向、一车占两位停车被录入违法停车。根据GB51038一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5-12停车位标志,按标志箭头指示方向停放。所以不按箭头方向、一车占两位停车也属于违停,将被录入违章系统,处50元罚款。

3、在停车位以外停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在停车泊位外停放的,处于50元的罚款。

4、在网状线上停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处1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3分。

友情提醒:因为学生开学在即,交警大队决定与2018年9月4日8:00起对常青东大道实行限时通行,监控同步录入,请广大网友相互转告。

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