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市民物损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工作,缓解道路通行压力,我市自2013年8月起设立并启用湖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现已更名为湖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采取“一站式”服务模式,由交警和各财产保险公司驻点服务。凡持本市保险公司签发的强制保险凭证的机动车在市本级辖区内(市交警支队直属管辖)道路上发生无人员伤亡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均可到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用拍照或者其他方法固定车辆位置、车辆号牌及事故损失证据。
2、再将事故车辆移至就近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并互留联系方式后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
3、双方填写《湖州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可在湖州公安交警服务网“法律法规”--“事故处理”栏内下载或在交通事故处理窗口领取)后,共同将事故车辆移至就近的服务中心处理。
市中心城区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
米兰分中心:
地址:市区二环北路75--89号
联系电话:0572-2203308,13868297199(钱)
仁北分中心:
地址:市区三环北路3799号
联系电话:0572-2572961,13906722191(李)
环城南路分中心:
地址:市区环城南路47号
联系电话:0572-2591782,13511230405(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前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理,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由辖区交警处理:01有人员伤亡的;
0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03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04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
0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06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0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08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09责任方车辆未投保且不能当场给付赔偿金的;
10责任方车辆本市辖区外投保交强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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