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市民物損交通事故的快速處理和保險理賠工作,緩解道路通行壓力,我市自2013年8月起設立並啟用湖州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保險理賠服務中心(現已更名為湖州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採取“一站式”服務模式,由交警和各財產保險公司駐點服務。凡持本市保險公司簽發的強制保險憑證的機動車在市本級轄區內(市交警支隊直屬管轄)道路上發生無人員傷亡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均可到服務中心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現場處置流程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立即報警,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可用拍照或者其他方法固定車輛位置、車輛號牌及事故損失證據。
2、再將事故車輛移至就近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相互查驗證件及保險憑證,並互留聯繫方式後立即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
3、雙方填寫《湖州市機動車物損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可在湖州公安交警服務網“法律法規”--“事故處理”欄內下載或在交通事故處理窗口領取)後,共同將事故車輛移至就近的服務中心處理。
市中心城區各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
米蘭分中心:
地址:市區二環北路75--89號
聯繫電話:0572-2203308,13868297199(錢)
仁北分中心:
地址:市區三環北路3799號
聯繫電話:0572-2572961,13906722191(李)
環城南路分中心:
地址:市區環城南路47號
聯繫電話:0572-2591782,13511230405(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前往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處理,當事人應當立即報警,由轄區交警處理:01有人員傷亡的;
0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03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04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交強險保險標誌的;
05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06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07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08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09責任方車輛未投保且不能當場給付賠償金的;
10責任方車輛本市轄區外投保交強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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