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非法放高利貸暴力討債案今日一審宣判

今天上午,江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宗非法放高利貸暴力討債案,1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年6個月到14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15名未成年被告人案件在當天下午宣判。

江城: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案今日一审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起,被告人陳某春通過對外發放高利貸獲利。2015年11月,被告人陳某春、劉某滔合夥成立一家汽車貿易公司。2016年開始,陳某春逐步拉攏、網羅被告人林某偉、歐某棋等人員以及5名未成年人,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為自己及他人通過暴力手段討債,並以成功收取債款的部分金額作為獎勵,發放給組織成員。有了暴力討債犯罪行為的保障,陳其春等人的經濟實力不斷壯大,逐漸發展成為等級分明、分工明確、成員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成員在平時的日常生活中越發有恃無恐,不斷尋釁滋事,參與多次暴力犯罪;在暴力催收借款時,隨意實施打砸門窗、潑油漆的暴力行為,給欠款人住址周邊群眾造成了較大的心理恐慌,所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遍佈陽江市區及周邊,影響了群眾的社會生活秩序。

江城: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案今日一审宣判

審判長:(該組織成員)到欠款人家中,通過聚眾滋擾、鬨鬧、潑油漆、砸門窗等行為,嚴重滋擾欠款人、親屬、擔保人及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直到強迫欠款人家屬或欠款人等還款為止。

江城: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案今日一审宣判

法院一審宣判,對黑社會組織、領導者陳其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黑社會積極參加者歐某棋、林某偉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分別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和6年2個月,並處罰金;對其餘7名黑社會參加者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其他6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也分別依法作出判決。

江城: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案今日一审宣判

江城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毛智明:這個案件的特點是涉案人數多,共有31人,其中成年人16人,未成年人15人,分兩個案件審理。審理難度大,第一次開庭持續了九天時間。案卷共有100卷,判決書達到466頁,視頻、音頻時長400多小時。

文字:林以蘭

攝像:白金玉

通訊員:譚丹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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