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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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犯罪嫌疑人梁某(男,50歲)因錯搬貨物與他人發生口角,動手將被害人李某顴骨打成骨折。日前,桂林市疊彩區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

嘿,對面那個人,為什麼亂拿我的貨?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拿錯就拿錯,有什麼要緊滴啊。

*#*!你快點拿回來給我!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梁某供職於桂林市疊彩區某物流公司,身兼司機和搬運工兩職,一家老小的生活靠其一人打工支撐,工作雖然辛苦,日子倒也過得安靜平和。然而,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改變了他的人生。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2018年9月4日10時許,梁某在疊彩區陽光物流園內某物流門口裝貨時,因錯搬貨物與同是搬運工的被害人李某發生口角,雙方互不禮讓,李某更是得理不饒人,連出汙言穢語,繼而升級至徒手打鬥,梁某力大拳猛,幾招過後,將李某壓在身下,朝其頭部擊打兩拳,後經旁人勸阻雙方分開。李某回家後因臉及眼睛紅腫引發不適,送醫院檢查為顴骨骨折。後經司法鑑定,其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梁某對傷人一事後悔不已,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檢察官提醒:

1、保持平常心,和諧更重要。生活中難免磕磕碰碰,遇事應當保持心態、真誠處理、寬容對待,化解誤會,謹記退一步海闊天空,進一步刀山火海。切忌汙言穢語、暴躁衝動,把小事變大事。

2、動手之前請三思,莫讓衝動毀自身。將他人打傷,不僅金錢受損,名譽受損,還要失去自由,得不償失。

【普法小講堂】法條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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