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爲鄉鎮道路「路長」 配發警用摩托

我市為鄉鎮道路“路長” 配發警用摩托

巴中晚報訊(記者 石耀東)

為全面落實農村道路交通“ 路 長 制 ”管 理 機制,市委、市政府下撥專項資金為全市66 個農村派出所採購了警用摩托車和執法安全防護裝備,並於28日進行了集中發放。

28 日,一批新摩托車整齊排列在市交警支隊門前,這些警用摩托車馬力足,性能突出,均配有 LED 閃燈,大功率雙喇叭,十分吸引眼球。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巴中地處山區,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此前就有“路長”在駕駛警車進行巡路時,因機動車不能通行而未能及時到達堵點位置,無法及時疏堵保暢。為此,市委、市政府集中採購了 66 輛二輪摩托車,由巴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分配給全市66個基層派出所,也就是鄉鎮路段的“路長”手中,利用摩托車機動、靈活、通行能力強的特點,加大對動態交通違法的管控力度,提高路面交通事故快速處置能力和道路通行效率,也便於協助逃逸事故的實時管控和追緝等工作。

我市分為縣(區)、鄉(鎮)、村社六級“路長制”。即各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總路長,縣(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總路長,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一級路長,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任二級路長,公安交警、派出所、交通運管等單位負責人任三級路長,村委會主任任四級路長。路長特別是基層路長主要任務為秩序維護、路面巡查、安全宣傳、應急處置、監督指導和隱患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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