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濉溪」长期不履行被拉黑 慑于法律主动还款

两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均是外地人,同一被执行人长期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法院拉黑其后主动上门还款,近日,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两起案件。

家住濉溪县孙疃镇老街的赵先某,是宿州市某包装品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品公司)业务代表。其先后经手,与家住河南商丘市梁园镇双八镇的孙延某、亳州市古井镇柳行村的刘满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刘满某向包装品公司运输煤炭用于经营,孙延某向包装品公司提供其他原材料用于经营。后包装品公司拖欠孙延某货款4.1万元、刘满某货款3.8万余元。孙延某、刘满某分别于2015年向濉溪县法院起诉,要求赵先某偿还其欠款。同年,法院分别作出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宿州某包装品公司分别归还孙延某4.1万元、刘满某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该包装品公司均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今年6月19日,刘满某、孙延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日,濉溪县法院受理了该案的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遂依法将该包装品公司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告知了其法定代表人皇某。

该公司正在北京拓展业务,皇某接到法院执行人员的消息后,考虑到公司在竞标、银行贷款、合同签订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很快,便将执行款4.1万元、3.8万余元打到了法院账户,孙延某、刘满某拿到了案款,该案得以执结。(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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