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逞凶阻礙執行 法官果斷開「罰單」

本網訊 9月19日,霍邱縣法院執行法官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遭到案外人陳某的惡意阻撓,再三告誡無果後,執行幹警依法將陳某控制。隨後,執行法官按照相關規定,對陳某阻礙執行的行為處以罰款5000元。

當天晚上八點,根據申請執行人付某提供的線索,該院執行法官得知被執行人周某正在高塘鎮某飯店內與朋友喝酒。為避免貽誤戰機,執行法官當即帶領4名執行幹警趕往高塘鎮。到了現場後,周某與三名朋友已喝得面紅耳赤,在亮明身份後,執行法官依法宣讀了對周某的拘留決定,由執行幹警將周某帶上警車。在返程的路上,周某主動表示願意履行還款義務,但由於沒有現金,周某請求到法院後用朋友的銀行卡刷卡支付。

當執行法官一行回到法院後,周某的酒友陳某不一會兒也坐車趕到。見到執行法官後,陳某藉著酒勁揚言自己的卡內有幾百萬,這區區幾萬元算得了什麼。當執行法官讓陳某刷卡支付時,陳某卻又躲回車內,不再理睬執行法官。執行法官在口頭警告陳某後,決定將周某押上警車依法送拘。然而,此時躲在車內的陳某又衝出來堵在路上,並用腳大力踹起警車。見此情形,執行幹警當即下車將陳某控制。

被帶上手銬後的陳某頓時酒醒了,並慌忙向執行法官認錯,但可惜為時已晚,經過合議,執行法官決定對陳某阻礙執行的行為處以5000元的罰款。半個小時後,陳某家人主動到法院交納了5000元罰款,而被執行人周某也被依法送拘。(劉樹何 皖西日報融媒體記者 儲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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