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亮剑|二次拘留仍耍“赖”,追究刑责忙履行

执行亮剑|二次拘留仍耍“赖”,追究刑责忙履行

9月18日,大悟法院受理的首例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一案,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杨萍亲自参与下,双方就民事执行部分自愿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自诉人徐某申请撤回自诉,大悟法院依法裁定准予撤诉。这起刑事自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6天。

执行亮剑|二次拘留仍耍“赖”,追究刑责忙履行

2013年2月,徐某与李某、乐某(李某之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大悟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乐某赔偿原告徐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161846.36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徐某到大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大悟法院依法向李某夫妻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是二人拒不配合,声称没有赔偿能力,给执行工作造成较大难度。鉴于他们有能力而不履行赔偿义务,大悟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先后两次对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李某夫妻二人仍然置之不理。

为破解此案的执行困境,维护申请人徐某的胜诉权益,大悟法院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向申请人释明可以向公安机关提起控诉。

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控诉后,公安机关于9月13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当日,申请人徐某向大悟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李某、乐某刑事责任。大悟法院当日立案,次日依法作出对乐某的逮捕决定,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9月15日上午,该院院长带领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子女见面,告知他们其父母因拒不执行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承担刑事责任后,仍要履行赔偿义务。在充分释法说理下,其家属表示将立即与自诉人徐某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9月17日,二被告人及其家属与自诉人徐某达成和解协议:二被告人在和解协议签订之日向徐某支付12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4万元,其子女及女婿为其担保,徐某自愿放弃余下债权。9月18日,自诉人徐某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回自诉,法院依法裁定准予撤诉,决定对乐某予以释放,解除对李某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事后,乐某、李某及其家人表示,之前不懂法,以为即使赖账,法院也拿自己没办法,在被提起刑事自诉后,才知道拒不执行的严重性,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供稿|大悟法院

文字|王琼&何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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